遂统计发〔2018〕41号
遂宁市统计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工作的通 知
局内各科、室、队、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发〔2018〕14号),根据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质量提升行动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遂质强市〔2018〕4号)要求,现结合统计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认识
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遂宁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改善供给侧结构,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驱动,是建成“品质遂宁”“绿色遂宁”的奠基石。市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各项工作统一到质量提升行动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方案》上来,切实做好遂宁质量提升行动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
市局成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为各分管领导,成员为服务业科、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投资科、农业科、社会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服务业科,负责处理质量提升行动日常工作事务。市局将质量统计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各专业科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好质量统计指标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竞争力指数等统计资料,并按照《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归集存档,以备查阅、共享。
三、明确责任
总统计师分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牵头做好市委、市政府及市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服务业科负责日常事务,负责整理和提供科技、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资料,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质量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市质量领导小组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的测算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相关保障工作,协助服务业科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综合科负责整理和提供统计分析和质量竞争力指数的相关基础数据;工业科负责整理和提供战略新兴产业的资料;农业科负责整理和提供现代农业的资料;社会科负责整理和提供与质量提升行动有关的人口资料;投资科负责整理和提供与质量提升行动有关的投资、房地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