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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4-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统计办发〔2016〕43号)、《关于深入推进数据质量管理年各项工作的通知》(川统计办发〔2017〕12号)的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对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的认识

统计数据是对经济社会活动结果的客观反映,是各级党委、政府分析经济形势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能否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影响到发展战略规划和调控政策措施的制定,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全市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提高统计基础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统计工作。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看待实际统计数据反映的情况,不虚报、不瞒报、不编造、不篡改统计数据,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确保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不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健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站,不断加强完善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内部管理,并在增加统计业务经费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各地要督促企业、项目等起报部位在有机构、有统计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业务流程化、调查法制化、人员专业化、手段现代化,为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不断加大对基层统计的培训指导力度,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统计员联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于数据逻辑关系不正确、数据出现异常波动等情况要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核实、修正,并做好相关记录与存档备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保障。

(三)不断加大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统计创新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制度,规范、优化、精简统计制度和指标;稳步推进“三新”、“四众”和“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重点领域统计创新;协调有关部门改进能源统计监测、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经济综合评价等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改进文化及相关产业、新型城镇化等统计指标体系;扩充社情民意调查范围;加强和改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就业失业监测,建立多维贫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和完善电子商务平台统计;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测和分析研究。市局各专业科室要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基础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区县统计局年度考核。

(四)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健全完善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各地要深入贯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规,建立统计执法和业务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及纪检部门及时介入制度。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查力度。各级统计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查找在影响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认真整改,总结经验。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各级统计部门经常性业务培训中,进一步增强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要加快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建立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推进统计信用网上平台建设,建立企业统计违法信息在线公示制度。

(五)加强部门统计协作配合,加快推进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建设。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不懈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既是统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统计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共享,建立部门沟通协调的联动机制。加强GDP、投资、工业、商业等主要经济指标跟踪预警;加强与财政、金融、交通、住建、电力、铁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服务业部门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及时跟踪监控相关指标变化,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重要职能。

三、明确责任,及时报送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进展情况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详细的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分工方案,明确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建立全市数据质量年推进情况报告制度。

一)及时报送联系人名单。各区县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应确立1名负责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具体联络人员,并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市局综合科。

(二)明确工作进展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主要为执行文件《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的建议。各地以电子文档和纸质两种形式上报,报告必须由局主要领导审签。

三)明确报告时间。每月20日前上报至市局综合科,节假日顺延。电子档报送邮箱:sntjzhk@163.com。

 

 

 

                        遂宁市统计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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