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于2020年12月中旬统一组织开展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20〕123号)要求,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作为整个人口普查工作的一部分,是普查登记后进行的独立调查,目的是通过抽样核查部分住户,了解普查登记中发生的人口数量及主要指标的差错情况,对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价,为合理应用普查结果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普办要充分认识此次质量抽查的目的和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质量抽查工作。
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普办要认真学习《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细则》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见附件),明确抽查的组织模式和抽查内容,熟悉抽查工作流程,要全程梳理普查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全面评估普查数据和普查环节,按照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数据审核改错要求,收集整理好普查各阶段数据质量验收相关基础资料。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普办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对普查全过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本次事后质量抽查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编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采集和处理程序,抽查人员现场录入调查户的相关数据。自查的重点是对照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认真自查是否存在与普查方案规定不相符的情况;是否存在普查员未入户填报普查数据情况;是否存在普查员照抄户籍等相关资料填写普查对象数据的情况;是否存在随意撰改编造普查数据的情况。
国检在即,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地人普办要督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抓紧时间做好内部比对核查、户籍漏报错填核查、低龄人口漏报人口核查比对工作,确保在国家质量抽查前全面完成比对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