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经普办统一采购的普查物资(详见附件)经过历时几个月的招标流程,现已进入制作环节。本月将陆续通过物流按照市(州)上报的接收人名单下发到各地,为做好普查物资的接收配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落实专人逐件接收清点,并分品种与省经普办分配数量核对,并向供应商出具经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物资品种、数量和包装回执意见;同时,上传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至省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综合组。
2.各地应按省局分发的标准及时分发到县(市、区)。
联系人:郭英 联系电话:028-87042767 13608063315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