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经开区经贸局、河东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
近期,发现个别基层统计部门重视数据质量不够,在贯彻落实省、市要求,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开展业务检查指导等方面不力,导致个别企业在投资统计改革中贯彻落实“财务支出法”与“形象进度法”理解把握不准,政策掌握不够,执行出现偏差,致使数据失真。为了严守统计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切实加强房地产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统计,严禁触碰红线
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保障。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和法治统计的意识,把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要求贯穿于统计的全过程,体现在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方方面面,增强做好统计、做实统计的动力和合力,形成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推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绿色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撑和翔实的统计保障。
鉴于房地产业的特点和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的特殊性,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实际状况和经营成果难以得到如实反映。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不提供真实资料、不配合统计工作、不如实填报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行为,要作为失信记录,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系统,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二、严格改革要求,严格制度标准
坚持“财务支出法”和“形象进度法”是全面深化投资领域改革、做好投资领域统计的原则性要求,坚持5000万以下和5000万以上标准是落实“财务支出法”和“形象进度法”的明确界限,既要坚持原则,严把界限,又要严防杜绝含糊不清、混搭混用,严禁数出无据。
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各地统计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培训指导,明确企业填报要求和相关指标的填报口径,督促企业实事求是地填报投资总量、财务经营状况等各项指标,发现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要督促其及时纠正,确保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以全面准确地掌握房地产业发展的状况和水平。
三、全面开展自查,做好问题整改
从3月25日起,组织开展一次房地产统计大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是否存在“财务支出法”和“形象进度法”执行不准,是否存在两个方法的混搭混用问题;二是检查是否存在依据不实、数据不准问题;三是检查是否存在超进度上报统计数据, 从3月月报起,对单个房地产项目当月投资超过3千万的,需提供相关凭证方能上报;一个不漏,全面彻查在库统计房地产项目,核实投资真实数据,3月报表时将一套表平台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回归真实,严禁超进度报数现象再次发生; 四是检查是否为了核算需要,人为增大建安工程投资而缩减设备工器具购置或其他费用指标;五是检查统计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规范;六是检查基层统计人员是否存在业务不熟、把握不准等问题。
在起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县、园区要进行30%的抽查,市局进行15%的抽查。起报单位的自查工作在4月5日前完成,区县、园区的抽查工作在4月15日前完成,市局抽查在4月25日前完成。对发现的数据不实问题,必须立即进行纠正。大检查之后,市区县要结合检查情况,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执行到位。
四、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时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园区要高度重视房地产统计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检查的布置、落实和问题梳理与整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负责房地产的统计工作人员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检查无死角、问题无遗留、措施科学有力、工作快速高效。
(二)解决重点问题。本次大检查重点解决:一是房地产项目投资超进度等数据不实问题;二是相关支付凭证不能支撑数据问题,尤其是虚假凭证资料问题;三是形象进度法和财务支出法同时使用,造成数据错报;四是凭证资料缺失,管理不规范、混乱等问题。
(三)实现工作目标。通过深入细致的大检查和及时有效的整改,特别是通过系统化的培训和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实现以下目标:一是项目既不重、也不漏,依据充分可靠,数据客观真实;二是每一个项目数据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既不超进度、也不慢进度;三是资料、凭证及时归档,管理规范有序;四是统计人员法纪意识增强,制度方案熟悉,政策把握精准,进度了解充分,操作行为规范;五是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法治统计的社会环境与氛围进一步好转。
区县、园区的执行情况及结果的书面报告经“一把手”签审意见后于4月2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
遂宁市统计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