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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统计局作风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科(室)、队、中心:

《遂宁市统计局作风整治工作方案》已在2019年局第 次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16日

 

遂宁市统计局作风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结合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突出作风整治"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主题,围绕实现"马上办、务实干"目标,着力整治机关风气变味、组织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够、担当作为不足、执行力不强、质量效率不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抬头等突出问题,努力让立说立行、务求实效成为习惯,让狠抓落实、埋头苦干蔚然成风。

二、整治重点

(一)机关风气变味方面。重点整治热衷背后议论, 说长道短,评头论足现象;自己不干事,对干事的同志还冷嘲热讽,说牢骚话,说风凉话,泄气话;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好,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坚定立场,不能客观对待问题、评判是非,影响机关团结,破坏机关形象,影响干事创业的同志的士气等问题。

(二)组织观念淡薄方面。重点整治"四个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不彻底,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私事大于公事,上下班无组织无纪律,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由散漫,不讲组织程序,不服从组织安排,自作主张,一意孤行;执行机关制度不严不实,甚至拒不执行行为,尤其是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按规定履行外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问题。

(三)责任心不够方面。重点整治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履责不尽心,各行其是;瞻前顾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见到荣誉抢着要,碰到难题往外推,遇到矛盾绕着走;工作中"踢皮球",推诿扯皮、拈轻怕重,遇事能躲就躲、能拖就拖、能磨就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不求出精品、只求能交差,庸懒怠政,消极应付;工作不用心、做事不主动、出工不出力、出力不见效等问题。

(四)担当作为不足方面。重点整治在"两个维护"上立场不坚定,"四个意识"不强,是非观念模糊,面对问题不敢较真碰硬;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攻坚克难;怕干得多错得多、借口规定约束多懒政怠政;遇到困难问题就推躲,责任承担上推下卸;落实重点工作敷衍塞责、不催不办、不推不动;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虚假落实,当"二传手";奉行"好人主义",遇事明哲保身,缺乏较真精神,不愿动真碰硬等问题。

(五)执行力不强方面。重点整治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工作表态多、调门高、口号响,行动飘、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重制定、轻执行,合意的才遵守、不合意的就规避,容易的才执行、有难度的就拖,要求严时才照办、约束不严时就不执行,推进工作模式单一、照搬照抄,不能一以贯之、工作走样。

(六)质量效率不高方面。重点整治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划分不清晰、专业人员业务不熟悉、工作长期不在状态、质量和效率低下;推动工作只管过程、不顾结果,只重安排、不管实效,只求数量、不重质量,标准要求不高,不追求卓越;创新意识不强、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工作推进缓慢、长期见不到进展、得不到实效等问题。

(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抬头方面。重点整治调查研究、脱贫攻坚不深不实、"走马观花"、"作秀式"、"盆景式"开展工作;整改落实搞纸上整改、虚假整改,"打白条"、开"空头支票"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工作日到岗后与离岗前均需在办公室签字确认或在遂政钉上打卡个人上下班执行情况,由办公室每周对全局干部职工执行上下班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并公示。对不能按时签到的要注明原因,因公出差和市内办事的,需经分管领导书面签批同意交办公室备案或在遂政钉上申请备案;请假的需履行正式请假手续;无理由迟到、早退的将严格按照制度扣减个人年度目标分值,情节严重的交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分管领导和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外出(离开办公室)需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其他人员外出(离开办公室)需向分管领导和科(室)、队、中心负责人报告,严禁不打招呼,不按程序报告,无故脱岗。如违规不按程序外出公干,所产生一切费用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三)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从即日起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外出用车、购买办公用品等全部执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经办科室或经办人提出需求报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或办理。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无事前书面审批单的不予报销;外出用车、购买办公用品等无书面审批单的不予安排。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会议、培训、印刷、公务接待等产生的费用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由办公室统一结算,如有特殊情况的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知晓;出差、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按财经制度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月度加班费报销应在第二个月的前10日内履行所有手续;如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又无特殊情况的,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五)严格执行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中央颁布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市组织、人社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对于机关内"不敢担当、不肯干事、不愿作为"的干部严格使用"能下"的规定。按照局内控目标考核办法,对连续3年考核排名在最低等次的干部采取免职或降低岗位等级的措施,确保在机关内部正确行使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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