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统计行为,夯实工业统计基础,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现将进一步加强工业统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务必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国家执法检查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突出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工业统计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业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工业统计工作流程、培训学习制度、联网直报监测制度、数据生产质量控制制度、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
同时督促规上工业企业尽快完善企业统计综合管理制度、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工作流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检查控制制度、统计资料归档及保密制度等制度。
(二)进一步落实基础工作。督促在库企业按照加强基层基础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务必做到“七有”:即有统计机构、有统计人员、有统计制度、有联网直报条件、有原始记录、有统计台账、有统计报表要求;着重在做好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管理,确保源头数据来源有据方面下真功,显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一)严禁代报、引导上报企业数据。必须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允许任何部门、乡镇(街道)代填代报、引导上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允许任何部门、乡镇(街道)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
(二)严禁停产企业上报数据。已停产企业根据停产时间据实上报停产之月起数据。
(三)严禁空壳企业在库。要进一步清理所有在库规上企业,杜绝出现空壳企业。
(四)严禁在统企业中存在非工业企业。对所有在库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现已非工业行业的在库企业,立即停报数据,按照流程申请退库。
(五)严禁打捆企业上报数据。严禁打捆上报企业数据,如清查中发现该类企业应立即停报数据,按照流程申请退库。
(六)严禁不达标企业入库。严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准入标准和条件,加大审核力度,坚决避免虚假入库、虚假退规,利用入库退库获取数据增量等现象,确保入库退库企业真实性。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再次对现有在库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清理,不留死角。
(二)严格标准,严肃处理。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查立改,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请各地结合之前开展的工业统计基层基础暨规范化建设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及质量控制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统计局。
遂宁市统计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