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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评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最新文件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市直园区农普办:
  为宣传和表扬广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做出的重大贡献,根据《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的通知》(川农普办字〔2017〕6号)精神,市农普办决定组织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的评选范围为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各级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农普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数据处理、宣传及后勤服务等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的评选范围为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涉及三农普业务及数据处理、宣传等工作人员也可参加评选。
  (三)本次评选省级与市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优秀普查指导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评选条件:
  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中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感强、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能够体现普查人忠诚普查、求真务实精神风貌的普查员(含PDA操作员)。
  1.对农业普查工作有高度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表现突出;
  2.熟悉调查小区边界,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编制填写《普查对象清查摸底表》;
  3.积极参与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刻苦钻研并熟练掌握农业普查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质量基础评估等工作方法和PDA操作技术;
  4.按农业普查工作方案开展入户登记数据采集工作,具有开拓精神,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勇于攻坚克难,工作成绩显著;
  5.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敢于同弄虚作假等违反《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统计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评选条件:                                                
  1.熟练掌握农业普查业务知识、熟悉PDA操作,能指导、辅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善于处理普查员入户登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熟练掌握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和工作界线,向普查员介绍普查小区基本情况;
  3.划分普查小区范围,指导普查员确定入户登记路线、顺序,跟踪普查员入户登记日程进度,能及时妥善处理普查员入户登记中的突发问题;
  4.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宣传活动,撰写农业普查宣传信息、制作农业普查宣传视频;
  5.积极组织普查员开展本普查区的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检查、评估,组织普查员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查询、核实和质量抽查验收;
  6.在农业普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敢于同弄虚作假等违反《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统计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三)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评选条件:
  一是参照省级评选条件,二是各地、各单位也要对参与三农普业务指导、数据处理等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推荐审核。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以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认真做好推荐材料报送工作。省级推荐材料包括《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一览表》(县级汇总)、《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word格式,500字以内)和《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一览表》(县级汇总)、《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word格式,500字以内)各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市级推荐材料包括《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一览表》(县级汇总)、《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word格式,500字以内)和《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一览表》(县级汇总)、《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word格式,500字以内)各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省级、市级“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将分别由省、市农普办进行表彰,并进行宣传报道。
  四、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各级“最美普查员”、“优秀普查指导员”先进事迹评选宣传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有序高效、评选结果优秀公正、先进事迹真实感人、材料上报标准规范。
  联系人:刘江
  联系电话:2988976 18909066733
  邮    箱:1391791038@qq.com
 
  附件:1.“最美普查员”和“优秀普查指导员”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审批表
          3.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审批表
          4.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一览表
          5.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一览表
          6.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审批表
          7.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审批表
          8.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最美普查员”一览表
          9.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优秀普查指导员”一览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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