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为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通知》指出,本次经济普查的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经济普查是一项跨年度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准确把握普查的关键环节。要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与要求,促进全社会知晓统计法律政策、自觉配合和运用法规政策,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要选优配强普查队伍,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普查日常工作,加强培训和日常管理,为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人员力量保障。要科学运用信息技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全面推广普查对象网上自主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要强化全流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注重普查资料开发,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为做好“五经普”的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了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组建了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普查基本单位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