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全市贸经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暨数据质量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8-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贸易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遂宁市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贸经统计“强基础提质量”活动的通知》、《2017年遂宁市贸易外经旅游监测统计工作要点》和《遂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贸经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暨数据质量大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市统计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7423日至510日完成了对各区县(园区)贸经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暨数据质量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各地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前期均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被检的84家单位,平均得分超过90分。八大项基础建设工作中,统计机构及人员、统计制度建设、统计上报方式的规范性、统计法制建设、领导重视、统计工作保障等六大项建设基本实现全达标;法人单位的统计原始记录及台账、统计数据质量两项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分地区来看,船山区、国开区效果较好。

 

2017年全市贸经专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暨数据质量大检查综合得分表

地区

船山区

安居区

蓬溪县

射洪县

大英县

国开区

河东新区

综合得分

93.9

92.4

90.2

89.8

93

93.7

88.8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统计制度不健全。检查发现,多数企业虽建立了统计制度,但往往流于形式,仍不能提供出企业经营原始凭证、会计账本、经营流水记录和企业税务申报资料等,没有准确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统计台账过于粗略。检查发现,多数企业统计台账填写不规范,过于粗略。批零单位统计台账仅反映了销售额和零售额,未能明确反映出商品类值;住餐单位统计台账仅反映了营业额,未能明确反映出营业额收入明细。

(三)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彻。检查发现,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彻。如销售额(营业额)未含增值税;批零单位未按出售商品的最终用途区分批发与零售;餐饮企业将酒类消费列入餐饮收入;住宿企业未将会议、KTV和茶房收入等纳入统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按照省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年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贸经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贸经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二)各区县(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财务和统计制度,理顺统计报表流程和完善统计台账,在企业新增入库时可将完善的财务资料作为前提条件。

(三)各区县(园区)统计和商务部门要对辖区内全部限上贸经单位的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易错指标。并逐一对新增限上贸经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检查得分运用

检查得分将从5月起作为核算社消零、季度批、零、住、餐销售额(营业额)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特此通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