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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决算公开

来源:最新文件 发布时间:2016-08-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10〕24号)规定,遂宁市统计局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统计规章,制订全市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报批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做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市级两园区)国民经济核算;三是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四是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五是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级三园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七是协助管理各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和推进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八是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九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遂宁市统计局重点工作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建设、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遂宁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科、投资统计科、农村经济统计科、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科、工业能源环境监测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7个行政科室,下属遂宁市普查中心、遂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个参公事业单位,下属遂宁市统计执法支队、遂宁市统计局计算中心2个事业单位。总编制35个,其中行政编制15个,参公编制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个。现有在职在编人员32名,聘用人员4名,退休人员8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遂宁市统计局收入决算总额为701.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4.48万元,其他收入24.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3.14万元。
    2015年遂宁市统计局支出决算总额为70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7.6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遂宁市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遂宁市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0.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5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安排情况
市统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5.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9万元。
(一)2015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决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在压缩全年“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实现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决算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我局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在压缩全年“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实现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截止2015年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均为轿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市统计局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7.98万元。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 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 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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