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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宁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最新文件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统计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遂宁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统计局

2016年12月9日

 

遂宁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2011-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具体指导下,遂宁市统计系统按照《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要求,经过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诸如统计普法的广度不够、深度不够、全市进展不平衡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十三五”时期是统计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新常态下的统计工作,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遂宁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奋进,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为做好2016-2020年遂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下简称“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四川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遂宁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为实现统计工作健康发展、市民法治观念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统计、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统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目标,着眼于建立健全统计调查体系、深化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服务人民,践行统计为民宗旨。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做好统计工作紧密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讲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中的权利义务;以满足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统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设定统计调查项目,大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合法统计权益。

(三)坚持学用结合,全力推进依法治统。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统紧密结合,通过不断提升统计人员法律素养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观念,有力促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统计调查、维护统计秩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

(四)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宣传教育重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确定不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在全面普法基础上,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五)坚持注重实效,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适应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特点和统计工作新形势,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丰富载体,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现代多媒体等新媒介新平台的正能量和放大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蔚然成风。

“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坚定法治理念,形成法治自觉,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全市统计系统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国防法、国际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将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框架。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使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根弦,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市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深刻理解、系统掌握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支持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全市统计系统要结合具体工作岗位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宣法讲法,把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变成做好本职工作,引导、保障统计改革发展的社会实践。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健全统计法律规范,严格统计法治实施,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强化统计法治保障,全面提高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所有政府统计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以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中的重点企业统计人员。

(一)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要按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要按照“四川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约法十章”和“统计工作十严禁”的要求,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依法设立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创造有利条件。

(二)要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各级统计局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会同组织部门举办地方、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计“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期间,市统计局要对各区县和园区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一次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的集中培训;各区县和园区要对本辖区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至少一次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把统计法纳入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

(三)要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级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增强责任意识,始终将统计法“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要进一步完善统计系统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统

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统计法治课,做学法表率。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建立副科级以上统计干部学法档案,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五)要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采取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坚持统计普法教育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要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区县和园区要充分利用普查等各种机会,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期间,各区县和园区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式,每年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治培训。

(八)认真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要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活动,广泛深入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他们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九)各区县和园区要在每年12月的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月期间。结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的作用,结合各地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办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者流动的统计法治宣传园地,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手段,通过开设微博、微信、在线学习等方式,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按照省统计局和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统计“七五”普法领导机构。今年10月,市统计局已经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舒治国同志为组长的遂宁市统计“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执法支队,负责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统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和园区也应根据工作需要,在2016年12月底前成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从组织上保证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2.制定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于2016年12月底前

上报市统计局。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气氛,为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开好头、起好步。

3.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工作实际。结合农业普查等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迅速拉开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序幕。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编印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地每年要根据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宣传工作内容和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职责、要求和保障措施,做到及时部署、层层指导、加强监督,确保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扎实推进。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地要认真总结统计“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加以推广。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统计普法检查验收制度,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3.建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各级统计局要根据普法任务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承担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骨干。要认真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市统计局将根据省统计局和市法制办的安排和部署,每年对各地法治宣传教育骨干进行一次培训。

4.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要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做好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市统计局将按照省统计局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开展对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查找不足,改进提高,以确保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地统计局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局在2019年底前制定《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办法》。并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市统计局将在2020年下半年对各区县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以接受省统计局等上级单位的全面检查。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统计工作的整体规划。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和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点,认真进行组织和领导。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加大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将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努力形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市局要加强对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纠正和解决。同时,对于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确保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搞好协调配合。各地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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