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国开区经贸局、河东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
为切实提高遂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构建遂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根据《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遂宁市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了《遂宁市工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数据质量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着力提高企业源头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作用的必要保障。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在统计工作的组织建设、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管理制度、统计手段、法制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抓准、抓实、抓到位,如期完成工业企业统计规范化工作任务。
二、细化任务,狠抓落实
《遂宁市工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是依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遂宁工业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的,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推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细化企业规范化建设中的各项任务,不断推进企业规范统计行为,依法开展统计活动。
三、部门联动,切实推进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加强与主管部门联动,围绕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督促企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结合工业企业行业特色制定相应的统计台账范本,建立实施细则和检查方案,做好工作指导,着力夯实企业统计基础,扎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附件
遂宁市统计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