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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局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11-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1月9日,遂宁市统计系统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齐聚安居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谋划当前统计改革发展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统计系统要以依法治统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要掀起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热潮。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依法统计、法治统计的要求上来,激发动力和合力,切实抓好学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工作热潮。

二要突出统计法制宣传重点,着力提升法制宣传工作实效。要把普及《实施条例》作为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和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当地主要媒体、统计网站、统计报刊和统计微信、微博,有序有力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让社会民众对依法统计法治统计有更新、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争取更广泛的民众认同和支持。同时,全市统计系统要将《实施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学习教育的必备内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统计意识,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市统计执法支队要积极主动适应统计的新常态、新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积极探索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执法监督机制和工作方法,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深入到县区、乡镇和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让执法监督成为强化统计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强保障。

四要勇于担当,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尽快组建全市统计系统的执法监督机构,充实执法监督人员,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坚持挺纪在前,“零容忍”,无禁区,严格贯彻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严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统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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