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省统计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遂宁市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提高调查数据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一个反映居民家庭一般所购买的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经济指标。它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货膨胀状况,反映居民的实际购买力和货币购买力变动,反映对职工实际工资的影响,既事关民生,也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要加强对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增强做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全市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履职尽责靠前指挥,专业人员要精研业务深入一线。要协调好与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形成统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基层社区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要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操作方便。
三、规范行为,不断提高居民消费价格调查数据质量
要严格遵守国家统计局制发的《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居民消费价格调查行为,努力提升调查数据的质量。
(一)规范价格调查点的抽选
1.各县(市、区)要在对当地消费市场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市场的基本情况(经营品种、销售额等指标)基础上,将各种类型的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以销售额(成交额或经营规模)为标志,从高到低排队,依据所需调查点的数量进行等距抽样。选择经营品种齐全、销售额大的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等作为价格调查点。
2.各县(市、区)必须选择2个以上农贸市场和1个以上综合型超市作为价格调查点。对于同一规格品,原则上必须选择1个以上价格调查点。
3.对一些规格等级复杂多变的商品,各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多选几个价格调查点作为辅助调查点。
4.对于本地没有销售的某些商品(服务),例如汽车、飞机票等,可采集相邻城市相应商品价格。
(二)规范代表规格品的选择
1.基本分类下的代表规格品,由各地根据当地商品销售量大小及居民消费结构等情况选定,全国统一的规格品除外。每一基本分类的代表规格品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最低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鉴于地区间的差异,各地可将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列入268个基本分类项中相应的“其他”项。
2.代表规格品的选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⑴选择消费量较大的消费项目;⑵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有较强的代表性,即选中规格品与未选中规格品的价格变动特征愈相关愈好;⑶在市场销售份额大体相等的情况下,同一基本分类的规格品之间,性质差异愈大愈好,价格变动特征的相关性愈低愈好;⑷生产和销售前景较好;⑸选中的工业消费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工业产品包装上必须有注册商标、产地、规格等级等标识。
3.规格品失去代表性或已被市场淘汰,必须立即进行更换,选择其他有代表性的规格品进行替代。
4.鉴于市场上的商品进货渠道多,货源不稳定,在确定调查商品的代表规格品时,必须征求市场有关部门的主管业务人员和价格工作人员的意见。
(三)遵守价格调查的原则和方法
1.价格调查原则
保障价格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是价格调查采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如果商品的挂牌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必须调查采集实际成交价格。
(2)对规格等级复杂多变的商品,如果固定价格调查点无货,可以不受所选价格调查点的限制,采用辅助价格调查点的价格代替。如果辅助价格调查点也无货,可用其他商店或农贸市场同种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替代。
(3)对服装、电器等更新换代较快的商品,必须及时与销售人员和有关人员沟通,全面了解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准确确定可比规格品价格,确保价格变动幅度符合该类别商品价格变动趋势。
2.价格调查方法
采用定人、定点、定时的方法直接调查,或者由选中的调查对象协助填报。在保证价格准确的前提下,经国家统计局审定,各地可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文件,以及部分企业、单位公开发布的收费信息资料和被调查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采价,也可从互联网采集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
(四)强化调查数据的审核管控和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对价格调查原始资料的审核,对采价员上报的调查资料县级统计部门要从逻辑性、关联性、奇异值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要积极开展调查数据质量调研,原则上每季度应开展一次以上居民消费价格调查数据质量调研工作,调研对象为密切关系民生,季节性强的规格品、价格涨幅异常波动的规格品,调研情况应留档备查。要规范价格调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原始采价凭证必须严格按照统计资料档案管理的要求规范归档备查。
四、强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努力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在调查经费、工作人员、调查物质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价格调查工作任务。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