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国开区经发局、河东新区经贸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7〕2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统计监督管理,市局研究制订了《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违法线索抄送制度》《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入库承诺制度》《统计执法骨干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统计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