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2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3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10〕24号)规定,遂宁市统计局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统计规章,制订全市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县(市、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报批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做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市、区)、市级三园区国民经济核算;三是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四是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五是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市级三园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七是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和推进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八是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九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着力防惩造假作假,统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按照国省的改革部署,结合遂宁实际,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机制,优化方法制度。
一是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坚持全面覆盖、全员动员,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建立“清单+台账+销号”工作推进机制,对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涉及的17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是防范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工作措施》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清单》,建立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明确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干部同职同责、一票否决。制定了《遂宁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控制体系》,修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流程》等制度,建立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集中力量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三是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研究并提请市委深改委通过了《遂宁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等改革方案,筹备试行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物流统计制度。研究搭建城市体检评估数据监测体系,收集、汇总、审核了涵盖全市8大类59项指标的相关资料,多角度挖掘经济、社会、生态等各空间格局分领域指标数据,为城市体检试点提供了权威、全面、详细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监测,加快完善工业“提质增效”统计指标体系,全力推进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抓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健全企业研发、企业创新等新领域统计调查制度等。
四是局队业务分工调整见到新成效。坚决落实国省部署,与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密切沟通协商,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联合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四下企业和粮食、生猪调查等交接顺利完成。
2.强化统筹组织协调,重大普查调查扎实有效
强化组织协调,细化保障举措,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做好重大普查调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一是第四次经济普查取得明显成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总体要求,组织3400多名普查人员,历时近三年,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普查试点、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审核改错、普查“回头看”、事后质量抽查和验收上报等各项主要工作,各地的普查工作和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国务院经普办和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普查数据得到省统计局党组的高度认可,普查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是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有序推进。及时组织发布了农业普查公报及解读文章,组织推荐了农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完成常规年报主要数据核定和历史数据修订,组织开展了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三是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有序推进。坚持以国民经济核算为龙头,统领各项专业统计工作,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持续夯实GDP核算工作基础,高质量完成了40余套专业、449种报表、11000多个指标、涉及近6千个企事业及机关单位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统计任务,全年新增入库各类企业13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预计全年GDP总量突破1350亿元,客观准确反映了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四是各项重点调查任务顺利完成。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及试点,为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探索了经验。及时开展 “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两心”城市创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等多项民生民意、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满意度测评等专项调查。统筹做好人口变动抽样、企业用工情况、城乡区划调整、县域经济、妇儿两纲等统计调查任务。
3.突出经济形势研判,统计咨政作用明显增强
坚持超前谋划、快速跟进,创新构建准确、快速的统计调查体系,跟踪政策落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围绕“稳增长”加强经济预警预判。每月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暨数据质量评估会,密切监控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农业、投资、消费、收入、价格等经济运行指标波动情况,客观研判中美贸易摩擦对全市经济影响,强化预警预测预判和重大问题研究,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报送情况专报。
二是聚焦重点加强服务保障。加强人才资源、妇儿事业、生态文明、节能减排、县域经济等专项监测,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服务保障工作。按月编印《统计月报》、《工业统计月报》,及时组织编制了《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资料汇编》等大型统计资料。
三是紧扣形势开展分析解读。紧盯全市经济运行趋势、统计工作现状等开展调研,找准热点、焦点、难点,全年撰写调研报告、统计专报65篇,经济信息233条(其中上报“两办”105条),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7件次,《中国信息报》采用2篇。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对统计舆情进行研判和应对,统计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发挥。
4.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统计基层基础逐步夯实
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积极推动数据整合共享,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一是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从制度保障、配齐配强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推进规范化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
二是加强部门统计管理。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清理。建立部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完善部门统计制度和数据报送系统,指导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全面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配合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建立主要经济指标会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定了《遂宁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控制体系》,修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流程》等制度,明确全程、全域、全员数据质量责任,细化10个专业12类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标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实现“多证合一”信息系统与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联通,助力提高数据质量。
四是加强执法宣传监督。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举办市县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统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负责人做专题讲座;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市局领导多次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班做统计法治讲座;组织业务骨干赴部门、市县进行统计法治授课;在各专业培训中,实现统计法治授课全覆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采用“1+N”模式和“双随机”方式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干预统计数据、调查单位真实性、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
与此同时,我们在统计学会、政务管理、财务管理、资料管理、后勤保障、工青团妇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二、机构设置
遂宁市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因下属4个二级单位都未独立核算,故均未纳入遂宁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10.9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87.52万元,下降18.78%。主要变动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收尾阶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刚进入工作部署阶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73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80万元,占95.93%;其他收入30万元,占4.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76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12万元,占73.18%;项目支出204.59万元,占26.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3.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97万元,下降10.05%。主要变动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压缩行政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0.31万元,下降9.12%。主要变动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压缩行政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8.85万元,占84.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5万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20.18万元,占2.88%;住房保障支出42.86万元,占6.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00.84,完成预算99.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60.94万元,完成预算9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支出结转至2020年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6.61万元,完成预算99.59%。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4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40万元,完成预算80.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倡导厉行节约,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7万元,占7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3万元,占29.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万元,完成预算100.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39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公车老化严重,维修经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统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完成预算5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49万元,增长296.43%。主要原因是大型普查活动处于收尾验收阶段,接受上级及其他部门检查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2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统计局以及各市(州)组织的相关调研检查组检查指导56批次,265人,支出3.3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遂宁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6万元,比2018年增加3.23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具体事务性工作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遂宁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网络等级保护所需的网络防火墙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遂宁市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年初既定的进度有序达标。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综合统计”“统计执法”“农村经济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建设统计”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49万元,执行数为26.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4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稳步有效推进,顺利完成了中省市对于该项工作的部署。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预算执行中,项目启动较晚。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项目执行的时间节点上进一步提前谋划提前决策提前执行。
(2)综合统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4.4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局主要统计数据产品的制作和发布,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数据产品发布稍显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发布数据产品。
(3)统计执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本年度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统计违法案件未能及时发现。下一步改进措施: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加强日常执法检查。
(4)农村经济统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年度农村统计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市农村统计力量欠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基层统计力量的培训和指导。
(5)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建设统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年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建设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统计产品发布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获取信息,及时发布统计产品。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统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7.49 |
执行数: |
26.78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 |
其中-财政拨款: |
26.78 |
| 其它资金: |
0.49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审核,数据产品发布工作 |
完成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审核,数据产品发布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数据处理,发布数据产品 |
1次 |
1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主要数据产品达到预期要求 |
100% |
10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布数据 |
100% |
100%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预算资金内完成 |
100% |
98% |
| 产出指标 |
可持续性 |
受影响年限 |
5 |
5 |
| 产出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数据受质疑率 |
<5%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综合统计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统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4.4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4.4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全年综合统计工作(含GDP核算) |
完成全年综合统计工作(含GDP核算)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季报、年报 |
4次 |
4次 |
| 编印综合月报卡片 |
4000份 |
4084份 |
| 编辑年鉴本数 |
800本 |
800本 |
| 70年统计数据选编 |
800本 |
800本 |
| 质量指标 |
主要数据产品达到预期要求 |
100% |
100% |
| 实效指标 |
按时上报报表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资金内完成 |
100% |
99% |
| 可持续性 |
受影响年限 |
1 |
1 |
| 满意度指标 |
数据受质疑率 |
<5% |
0% |
| |
|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统计执法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统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2.8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2.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本年度统计执法工作 |
完成统计执法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处理统计数据案件举报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违法案件处理达到预期要求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上报报表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资金内完成 |
100% |
97% |
| 可持续性 |
受影响年限 |
1 |
1 |
| 满意度指标 |
处理结果受质疑率 |
<5%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建设统计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统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2.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2.8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建设统计工作 |
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建设统计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季报、年报 |
4次 |
4次 |
| 质量指标 |
主要数据产品达到预期要求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上报报表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预算资金内完成 |
100% |
97% |
| 可持续性 |
受影响年限 |
1 |
1 |
| 满意度指标 |
数据受质疑率 |
<5%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农村经济统计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统计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 |
执行数: |
7 |
| 其中-财政拨款: |
7 |
其中-财政拨款: |
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全年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
完成全年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季报、年报 |
4次 |
4次 |
| |
质量指标 |
主要数据产品达到预期要求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上报报表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预算资金内完成 |
100% |
100% |
| |
可持续性 |
受影响年限 |
1 |
1 |
| |
满意度指标 |
数据受质疑率 |
<5%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遂宁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201)统计信息事务(05)行政运行(01): 指行政运行开支所产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统计信息事务(0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指统计机关运行所产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01)统计信息事务(05)专项普查活动(07): 指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
12. 一般公共服务(201)统计信息事务(05)事业运行(50): 指事业单位运行开支所产生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 指离退休人员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单位全部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 指离退休人员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 指死亡抚恤金。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 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
19.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指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遂宁市统计局
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统计局共有下属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为遂宁市普查中心、遂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遂宁市统计执法支队、遂宁市统计局计算中心。以上4个单位均未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10〕24号)规定,遂宁市统计局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全市统计规章,制订全市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县(市、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报批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做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是、区)、市级三园区国民经济核算;三是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价格、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四是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五是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市级三园区、市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七是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和推进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八是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九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市统计局共有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0人。
2019年末市统计局在编在岗实有人员31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4人,在职事业人员1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67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13万元、上年结转11.4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总计76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13万元、项目支出204.5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2019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国家统计局有关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努力在把牢政治方向上、加强党的领导上、推动统计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制定全年目标任务时,我局紧紧围绕统计部门职能职责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从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决策咨询能力、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二)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在编制部门全年经费预算时紧扣制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对历年预算编制情况、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下属各单位和各科室同类支出的比较,以及参考周期性大型普查分阶段任务,并结合当前物价水平,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并加强了对机关培训费和会议费预算编制的归口管理,逐步提高视频会议和培训的比例,严格审核各项培训计划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参训人员、培训地点等各项经费测算要素,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市统计局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财力约束”的原则,逐步摸索和建立符合部门特点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结合统计部门的特点,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计职能及统计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可行性等方面拟定和细化了专用项目的绩效指标,能够量化的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量化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四)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市统计局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将预算执行作为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一是严格执行内部考核办法,实施节点控制,保障预算执行进度。为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市统计局以季度为节点,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评价和考核。二是加强执行情况分析,对大型普查活动、专项统计业务活动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保资金使用进度,提升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强化绩效动态监控。为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强化结果运用管理,市统计局逐步建立了绩效运行通报制度,一是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局党组会做专题通报。二是按季召开科室预算绩效管理会议,通报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分析执行情况,提出工作安排建议,强化绩效动态监控。三是开展重点项目的实地监控,局办公室与专业科室联系对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四是及时完成绩效监控报告,如期向财政部门提交,形成绩效监控的内外合力。
(六)认真开展中期评估。2019年市统计局认真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结合年初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年中部门新增工作任务,及时提交自评报告,较好地保障了专项支出的变化需求,加快了预算的执行进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遂宁市统计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着力防惩造假作假,统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按照国省的改革部署,结合遂宁实际,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机制,优化方法制度。
一是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坚持全面覆盖、全员动员,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建立“清单+台账+销号”工作推进机制,对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涉及的17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是防范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工作措施》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清单》,建立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明确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干部同职同责、一票否决。制定了《遂宁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控制体系》,修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流程》等制度,建立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集中力量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三是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研究并提请市委深改委通过了《遂宁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等改革方案,筹备试行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物流统计制度。研究搭建城市体检评估数据监测体系,收集、汇总、审核了涵盖全市8大类59项指标的相关资料,多角度挖掘经济、社会、生态等各空间格局分领域指标数据,为城市体检试点提供了权威、全面、详细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监测,加快完善工业“提质增效”统计指标体系,全力推进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抓好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健全企业研发、企业创新等新领域统计调查制度等。
四是局队业务分工调整见到新成效。坚决落实国省部署,与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密切沟通协商,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联合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四下企业和粮食、生猪调查等交接顺利完成。
(二)强化统筹组织协调,重大普查调查扎实有效
强化组织协调,细化保障举措,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做好重大普查调查和常规统计调查。
一是第四次经济普查取得明显成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总体要求,组织3400多名普查人员,历时近三年,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普查试点、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审核改错、普查“回头看”、事后质量抽查和验收上报等各项主要工作,各地的普查工作和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国务院经普办和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普查数据得到省统计局党组的高度认可,普查结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是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有序推进。及时组织发布了农业普查公报及解读文章,组织推荐了农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完成常规年报主要数据核定和历史数据修订,组织开展了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三是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有序推进。坚持以国民经济核算为龙头,统领各项专业统计工作,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持续夯实GDP核算工作基础,高质量完成了40余套专业、449种报表、11000多个指标、涉及近6千个企事业及机关单位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统计任务,全年新增入库各类企业13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预计全年GDP总量突破1350亿元,客观准确反映了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四是各项重点调查任务顺利完成。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及试点,为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探索了经验。及时开展 “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两心”城市创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乡村振兴等多项民生民意、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满意度测评等专项调查。统筹做好人口变动抽样、企业用工情况、城乡区划调整、县域经济、妇儿两纲等统计调查任务。
(三)突出经济形势研判,统计咨政作用明显增强
坚持超前谋划、快速跟进,创新构建准确、快速的统计调查体系,跟踪政策落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围绕“稳增长”加强经济预警预判。每月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暨数据质量评估会,密切监控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农业、投资、消费、收入、价格等经济运行指标波动情况,客观研判中美贸易摩擦对全市经济影响,强化预警预测预判和重大问题研究,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及时报送情况专报。
二是聚焦重点加强服务保障。加强人才资源、妇儿事业、生态文明、节能减排、县域经济等专项监测,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服务保障工作。按月编印《统计月报》、《工业统计月报》,及时组织编制了《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
新中国成立70周年资料汇编》等大型统计资料。
三是紧扣形势开展分析解读。紧盯全市经济运行趋势、统计工作现状等开展调研,找准热点、焦点、难点,全年撰写调研报告、统计专报65篇,经济信息233条(其中上报“两办”105条),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7件次,《中国信息报》采用2篇。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对统计舆情进行研判和应对,统计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发挥。
(四)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统计基层基础逐步夯实
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积极推动数据整合共享,狠抓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一是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从制度保障、配齐配强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推进规范化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督查。
二是加强部门统计管理。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清理。建立部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完善部门统计制度和数据报送系统,指导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全面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配合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建立主要经济指标会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三是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定了《遂宁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控制体系》,修订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流程》等制度,明确全程、全域、全员数据质量责任,细化10个专业12类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标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实现“多证合一”信息系统与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联通,助力提高数据质量。
四是加强执法宣传监督。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举办市县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统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负责人做专题讲座;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市局领导多次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班做统计法治讲座;组织业务骨干赴部门、市县进行统计法治授课;在各专业培训中,实现统计法治授课全覆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采用“1+N”模式和“双随机”方式开展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干预统计数据、调查单位真实性、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