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遂宁市统计局制定了《遂宁市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就统计违法的举报渠道、举报受理以及举报核实和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于规范和加强信访举报受理提供了遵循。
下一步,遂宁市统计局将按照《办法》规定,做到有诉必受、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受而必复,让《办法》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信访监督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