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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遂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4-28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统计学会各会员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三园区统计部门,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充分综合开发经济普查的成果,全面深入地了解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市统计学会与市经普办联合组织开展遂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根据《遂宁市统计科研课题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及选题

充分利用普查获取的二三产业总体情况和微观数据,夯实统计基础,准确及时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普查资料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度开发,拓展普查数据应用范围,充分挖掘普查资料的价值,为实施高质量新发展理念服务。正式申请的项目主要参阅《遂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也可认真研究当前统计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自拟题目。

二、申报要求

(一)遂宁市统计科研课题以市局各科(室、队、中心)、县(市、区)统计局、市直三园区统计部门为申报者申报,各限申报1个。各会员单位可申报2-3个。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园区统计部门应立足全市的角度选题,可单独申报,也可与市局科室、队、中心及人员联合申报。

(二)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须条理清晰、内容翔实、文字简明。

(三)各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要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须对项目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保证课题研究任务按时完成并达到质量要求。

(四)对按时完成并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经遂宁市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将给予一定的科研补助费。

三、报送时间

(一)申报人需报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原件1份,于5月10日前报送至遂宁市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统计学会秘书处,环岛商务中心7217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件地址:173938553@qq.com),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项目经遂宁市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筛选,从申报课题中择优立项,由市统计学会、市经普办在5月底前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遂宁市统计学会 遂宁市人民政府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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