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
根据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遂宁实际,2017年遂宁农村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次全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以提高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中心,尽快补足农村统计短板,加快构建现代农村统计调查体系,提高农村统计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建工作取得的新成绩统领农村统计工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突出位置,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以党建引领农村统计工作。从“严”字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制度、法律规定去行使权力。从“落实”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农村统计工作。
二、做好全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市农村统计系统要切实增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在市统计局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到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工作中,认真做好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高质量、全面完成各项报表任务
(一)严格执行农村统计调查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报表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报表制度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农林牧渔业生产、农业核算、农民收入、农业(林业)园区和县域统计等各套报表任务。建立报表岗位责任制,所有报表的审核把关、数据处理、质量控制要责任到人。切实做好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防止工作脱节现象发生,确保报表的按时上报。要建立重要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评估制度,加大对报表数据质量评估力度,生猪、产值、收入三大指标要求分季度上报数据质量评估报告,粮食分小春、大春两季上报数据质量评估报告。
(二)规范和完善主要农村统计数据评估机制。参照“遂宁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流程”制定市(州)对县(市、区)主要数据评估审核流程。进一步修改、完善《区县主要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比性。便于更加严格、规范地对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从而降低数据质量的潜在风险,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
四、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把规范化工作扩展到农村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重点规范农村统计调查方法、数据来源、数据录入、汇总和上报等内容,规范农村住户记账、辅助调查员管理等。乡(镇)统计人员更换时,上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交接人员的督促,对部分没有交接统计资料而缺乏统计台账的乡(镇)要尽快建立或补全统计台账。同时,要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保管、归档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
(二)规范基层统计台账,强化统计业务指导。基层统计台账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方法之一,2017年市局将在征求基层统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设计、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乡(镇)统计报表电子台账,以达到提升全市农村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和提高乡(镇)统计人员计算机使用能力的目的。
(三)改进统计调查方法。要以第三次农业普查PDA终端数据采集和乡(镇)、村表联网直报为抓手,改进农村统计调查方法,着力加强统计调查的基层网络建设,使统计队伍、办公条件等统计基础得到巩固,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四)进一步加大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的查处力度,邀请统计执法人员、部门统计人员加入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将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检
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统一指导,把问题消灭在源头。
五、强化部门统计管理,共抓农村统计工作
(一)加强局队联系,齐抓共管主要农村统计数据质量。局队要加强联系、协调、沟通,相关专业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组织调查,共同组织培训,共同采集、审核、评估、上报、发布、应用统计调查数据,共同检查工作,共担责任。
(二)强化部门统计管理,建立涉农统计管理新模式。加强与部门统计的沟通协调,大力推进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调查结果公开透明。全面系统整合涉农统计资源,统一协调管理涉农统计制度、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编制《涉农统计调查制度汇编》。加大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力度,提高部门统计能力。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避免数出多门,切实提高政府统计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以园区统计为抓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统计管理模式。总结完善农业(林业)园区统计调查的“五共同(共同设计制度、共同发文、共同组织试点、共同审核评估、共同组织检查)”模式,并逐步推广应用至全域涉农统计工作。
六、进一步推进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改革
(一)完善农村统计指标体系,拓展农村统计调查领域。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政策要求,结合“三农”发展新情况、新变化,结合农业普查方案,进一步完善农村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四川农业产业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报表制度》。
(二)研究建立农业“三新”核算制度。以更好地满足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为目标,以及时准确反映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动力转换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要任务,充分开发利用农业普查收集到的有关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农业信息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资料,积极推动建立农业“三新”核算制度,完善农业核算体系。
(三)改进主要农村统计数据统计调查方法。改进粮食统计调查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部署,2017年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将全面由对户调查调整为对地实施遥感测量,并且遥感测量将常态化。为解决分县(市、区)粮食产量两套数据的问题,拟在粮食主产区开展粮食作物面积对地调查工作,并将建立市、县(区)分级粮食产量共同评估机制。探索开展畜牧业统计调查方法改革,拟在畜牧业主产区探索开展畜牧业统计由全面统计改为联网直报为主,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畜牧业生产统计。
七、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安排布置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合统计职能职责,做好脱贫攻坚统计业务指导、统计数据服务,配合做好“六有”平台升级研发和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绩效评估工作。强化贫困县、贫困人口增收监测工作。
八、全面提升农村统计服务水平
(一)加强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工作。准确把握遂宁农村经济形势,密切关注遂宁农村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强化农村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充分挖掘数据所反映的问题和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拓展农村经济形势分析的广度和深度。
(二)开展“三农”重大课题研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有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课题调查和研究。开展对省委省政府重大涉农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一)优质高效完成三农普数据采集工作。在入户登记阶段,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入检查指导,并按照先慢后快、适度集中、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逐户、逐单位登记,及时汇总、梳理、解答业务技术问题。同时,通过数据处理平台实时监控登记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组织数据审核和现场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坚决抵制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不重不漏、不虚不瞒、真实准确。在联网直报阶段,做好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取得部门统计资料,加强对部门统计资料的审核评估,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二)组织开展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及验收。编制《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农普办自下而上、逐级开展数据验收工作。编制《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农普办按照统一的标准、流程、方法和要求,通过交叉检查、电访等形式开展农业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做好迎接省级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的准备工作,配合省农普办对遂宁的事后质量抽查和验收工作。
(三)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评估论证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结合常规统计数据、部门统计资料和遂宁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对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的客观真实性、趋势性进行评估论证。在此基础上编制遂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报告。
(四)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及时发布主要普查结果,发布普查公报,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利用全市农业普查资料开展数据分析和研究工作,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准确把握“三农”基本情况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遂宁市统计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