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计局)、经开区经信商务科技局、河东新区发改局、高新区科创经发局:
根据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设备准备工作的通知》(川人普办字〔202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数据处理设备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
(一)"七人普"数据处理工作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智能终端完成普查数据采集报送;
(三)按照省人普办要求建设普查数据处理管理体系,为有序地组织普查数据处理提供保障;
(四)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各自的权限,完成数据处理工作:使用国务院人普办集中部署的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和统一开发提供的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开展普查综合试点、软件培训、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普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等普查业务数据处理工作;
(五)市人普办为各县(市、区)提供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培训和技术指导;
(六)市人普办为各县(市、区)提供人口普查评估与分析软件,支持各地开展人口普查数据评估、分析和挖掘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智能终端的配备工作。
1.普查员入户摸底、登记,原则上使用智能手机或PAD完成现场数据采集工作;
2.为了保证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顺利进行,每个普查区(村、居委会)至少配备一台PAD;
3.现有可用PAD不足的地区,由各县(市、区)负责申请地方财政经费增购补足;
4.各地应保证智能终端能够通过无线网络上报数据,智能终端流量费由省上统一解决。
(二)做好数据处理设备和网络环境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台式机、激光打印机、大容量移动硬盘等设备,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配备安全管理和防病毒等系统。县(市、区)普查机构局域网带宽不低于1000Mb。县(市、区)到乡(镇、街道)的统计内网连接带宽点对点不低于20Mb。县(市、区)普查机构互联网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b,乡(镇、街道)普查机构互联网接入带宽不低于50Mb。
(三)做好数据审核、比对、验收、汇总等处理工作的设备保障。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为数据检查及系统保障人员配备能够上网的便携式计算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四)做好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建设。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按照等级保护2.0要求,确保"七人普"数据处理的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五)做好本地区数据处理技术支持与保障工作。
(六)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做好安装人口普查数据评估与分析软件的服务器和网络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本地人口普查数据评估、分析和挖掘等工作。
数据处理设备参考配置要求详见附件。
三、时间进度要求
各地普查机构应按照普查方案中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证数据处理设备按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