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统计局、经开区经信商务科技局、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科创经发局:
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经遂宁市统计局领导研究决定,于2020年2月21日在全市开展 "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社会调查活动,现将《遂宁市2020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调查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方案》,严格按《方案》要求执行。
遂宁市统计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