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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

来源:最新文件 发布时间:2017-03-1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采集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园区农普办: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即将进入收尾阶段,为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现将做好查漏补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当前农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进度偏慢。个别地方组织不力,数据采集工作进度迟缓。

2.数据采集工作不深入。一些普查员没有将精力用到农业普查工作上来,不督不做,督紧了就应付了事;有的习惯于办公桌上抄资料,数据采集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根本就没有入户采集数据,导致数据不实。

3.数据质量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清查摸底不扎实。个别地方仍用农业年报代清查摸底,导致清查摸底数量不清,摸底户数与实际采集户数出入较大。二是普查漏项严重。特别是耕地、林地确权面积以及实际经营面积漏项较多。有的畜牧、水产数据整村为0;茶果方面的数据也相差很大;农业经营单位填写有主要农业指标单一等。三是基本逻辑关系错误很多。比如粮食种植面积不等于早稻、中稻、双季晚稻和其他粮食作物面积相加之和,不含复种的蔬菜种植面积大于含复种的蔬菜种植面积等。

二、高度重视查漏补缺工作

1.提高认识。查漏补缺是农普重要工作之一,是确保普查质量不可少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务必通过查漏补缺来弥补当前普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认真总结前阶段的工作,认真梳理,有重点地开展查漏补缺工作。三是乡、村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职责,不到最后时刻,绝不离开普查工作岗位。

2.加强督导。一是县级、乡级普查办要开好查漏补缺工作会议。二是要加强指导,及时纠正基层普查员的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错误;三是要掌握好进度,及时监控普查工作的进程。

3.确保质量。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各地必须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完善工作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对数据质量的评估审核,确保普查一次性成功。

三、扎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1.有重点地开展查漏补缺工作。一是要正确区分好普通农户和规模经营户与农业经营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奇异值的农户要认真核实;二是要开展好议查和评审工作。对照清查摸底,对普查区、普查小区上报的普查资料进行一次评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2.加强对重点数据的审核评估。特别是人口、耕地、林地、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以及茶果、畜牧、水产等数据,要进行认真审核、评估,确保数据质量。

3.做好逻辑审查工作。重点是农作物面积与粮食作物、蔬菜瓜果播面(含复种)、花卉苗木和园艺作物面积、其他农作物的关系,“蔬菜瓜果播面(含复种)”与“蔬菜瓜果播面(不含复种)”的关系,茶桑果园种植面积与茶园、果园和其他园地面积的关系等。

 

 

       遂宁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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