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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关于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7-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统计局、国开区经济发展局、河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落实褒奖诚信、惩戒失信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遂宁市“守信企业红名单”评选办法》(遂府办发〔2017〕12号)和《2018年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遂督〔2018〕30号)等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遂宁市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遂宁市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舒治国

副组长:曾明远 张红军 梁红林 李 丽 段绍光

成 员:刘 强 杨卫东 付 飏 晏 舒 杨 炯 杨 玲

周 琳 李荣菲 刘 江 张文强 王 荣

二、遂宁市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曾明远

副主任:李荣菲 刘 强 王 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执法支队,负责日常工作。

遂宁市统计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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