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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遂宁市统计局

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5日)

 

根据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8890个,从业人员5835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1.4%102.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3.3%,零售业占56.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9.5%,零售业占50.5%(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90

58353

批发业

3852

2886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95

394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16

879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35

175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7

333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60

203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297

794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42

1871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

134

其他批发业

330

2061

零售业

5038

29487

综合零售

468

486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910

500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02

249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7

83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31

466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38

373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99

234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824

391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79

163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90

58353

内资企业

8882

58247

港澳台投资企业

5

27

外商投资企业

2

79

其他统计类别

1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9.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5.7%;负债合计411.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4.4%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3.08亿元,比2018年增长116.1%(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9.77

411.14

753.08

批发业

574.3

366.58

510.9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0.95

18.23

30.5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4.49

39.86

148.2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6.35

20.87

20.6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89

1.95

4.8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2.11

15.22

33.0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55.97

231.75

210.2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91

7.24

20.6

贸易经纪与代理

27.2

18.88

3.3

其他批发业

20.43

12.57

39.45

零售业

115.47

44.56

242.1

综合零售

22.61

11.26

35.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5.68

5.34

32.0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88

0.85

9.9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93

0.49

3.7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1.44

2.08

25.7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6.2

19.54

86.7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23

2.01

16.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35

2.34

19.1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15

0.64

12.51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37个,从业人员1157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8.8%115.5%(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7

11572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529

8831

水上运输业

4

39

航空运输业

1

9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7

39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7

663

邮政业

29

163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7

11572

内资企业

637

11572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9.5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0%;负债合计371.5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19亿元,比2018年增长104.7%(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99.55

371.58

57.19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461.69

344.51

44.68

水上运输业

0.17

0

0.10

航空运输业

0.19

0.19

0.05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75

4.08

2.4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9.14

21.38

4.06

邮政业

2.59

1.42

5.9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44个,从业人员127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8.2%113.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9.3%,餐饮业占80.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1.6%,餐饮业占78.8%(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44

12743

住宿业

163

2755

旅游饭店

29

1055

一般旅馆

123

1615

民宿服务

8

41

露营地服务

1

7

其他住宿业

2

37

餐饮业

681

9988

正餐服务

611

9383

快餐服务

6

46

饮料及冷饮服务

32

19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9

244

其他餐饮业

23

12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44

12743

内资企业

844

1274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9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8.6%;负债合计38.6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1%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4亿元,比2018年增长214.4%(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6.99

38.64

30.4

住宿业

33.65

29.76

6.47

旅游饭店

23.46

22.26

2.49

一般旅馆

10.03

7.44

3.88

民宿服务

0.04

0

0.07

露营地服务

0.01

0

0

其他住宿业

0.1

0.06

0.03

餐饮业

23.34

8.88

23.93

正餐服务

22.52

8.68

22.31

快餐服务

0.1

0.01

0.13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5

0.02

0.39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37

0.17

0.8

其他餐饮业

0.1

0

0.3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13个,从业人员64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5.7%83.9%(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13

647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9

143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53

100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1

403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5%,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13

6478

内资企业

812

6318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160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负债合计14.52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31.6%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98亿元,比2018年增长64.3%(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33

14.52

37.9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3.39

10.96

20.8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22

0.64

4.2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72

2.92

12.93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1个,从业人员158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2.6%53.7%(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1

158

货币金融服务

17

97

资本市场服务

2

3

保险业

6

16

其他金融业

6

42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仅包括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85亿元;负债合计2.59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85

2.59

1.44

货币金融服务

13.41

1.39

1.16

资本市场服务

0.01

0

0.02

保险业

0.07

0.03

0.05

其他金融业

2.36

1.17

0.21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仅包括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36个,比2018年末增长53.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8个,物业管理企业35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88个,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7%、增长76.1%123.3%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531人,比2018年末增长14.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757,2018年末下降52.9%;物业管理企业1165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4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0.5%153.1%(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36

18531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8

4757

物业管理

354

11658

房地产中介服务

288

1748

房地产租赁经营

34

341

其他房地产业

2

2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36

18531

内资企业

936

18531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8.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43.53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5.2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90%151.10%1.6%。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54.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8%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55亿元,比2018年下降5.9%(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88.30

654.29

185.55

房地产开发经营

843.53

632.30

164.26

物业管理

15.24

7.16

14.15

房地产中介服务

1.87

0.15

4.86

房地产租赁经营

27.64

14.68

2.19

其他房地产业

0.02

0.00

0.09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862个,从业人员6736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1.9%285.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1%,商务服务业占81.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4%,商务服务业占87.6%(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62

67363

租赁业

1060

8364

商务服务业

4802

5899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9)。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862

67363

内资企业

5861

67358

港澳台投资企业

1

5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85.1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9.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5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59.6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70.4%462.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78.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1.6%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6.43亿元,比2018年增长699.1%(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485.19

1378.84

256.43

租赁业

25.52

4.96

29.05

商务服务业

2459.67

1373.88

227.3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3]公报中部分指标增速以普查方案中计量单位计算。



[1] 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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