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经普办、编办、民政局、工商局、税务局、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遂府经普办字【2018】2号),安排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部门清查摸底工作。
一是及时准确提供行政登记资料。各部门要按照国、省的统一要求,对本部门行政登记对象进行清理、摸底、分类和汇总,提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是全程参与普查工作。各部门要尽快组建工作机构,根据普查需要落实工作人员参加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参与清查摸底,积极推进各阶段普查工作。
三是加强普查宣传动员。各部门要与同级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宣传,要充分发挥注册登记和监管的职能优势,充分利用本系统的信息公示系统、办事窗口等大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参加普查,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四是用好改革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注册登记信息、年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全量信息资源,加强与同级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联系,共同探索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和持续维护更新的部门联动机制。
五是依法依规加强督办检查。市经普办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部门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