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遂宁市统计局召开全局职工大会,专题学习《贯彻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有关规定(试行)》,研究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舒治国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局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增强执行《规定》的责任感。《规定》是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能有效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贯彻执行,提高依法统计、法治统计的执行力和执行实效。全市统计系统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加力,知难而进,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得到追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努力开创统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遂宁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统计系统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推进。要深入学习《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准确把握“三个时限”和“三个情节”的具体要求,既要保证执行《规定》的及时性,更要确保执行《规定》的准确性。同时,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制度机制,使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能被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进一步健全调查处理统计违法行为制度机制,明确统计执法检查责任,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权威性。进一步健全统计违法案件移送机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移送的部门、权限、责任、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动员各方力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有序推进。全市统计系统要把落实执行《办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统一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和任免机关、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报告《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要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任务分工、责任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高效完成。要加强监督检查,将《规定》明确的各项举措和要求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强化跟踪检查,以查促干、以督促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总结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