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统计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川统计〔2014〕21号)精神,遂宁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并制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遂统计发[2014]25号),对全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就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和工作要求等都做了具体规定。《通知》要求各(区)县、园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数据,要规范检查流程,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要对审核中发现的数据异常单位开展统计检查查询工作,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统计违法行为,务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检查效果。
目前,市统计局、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已组成检查组奔赴各地开展重点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