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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及信息报送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2-12 08: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2月1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请大家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统计调查部门优势,聚焦疫情影响加强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及时报送统计调查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计监测分析
      一是深挖既有统计调查资料。按照遂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由于实行分散办公室,无论在办公室或者家里办公,请大家加强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特殊时期正常数据上报和生产发布不受影响,深入挖掘现有统计调查指标和调查资料,精准把握经济发展态势,撰写2019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凡没有撰写2019年度分析的报告的,在此期间要及时完成分析报告。
      二是聚焦疫情影响。深入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特别是对生产、需求、就业、价格等主要指标的影响,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指标变化对全市的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1.加强对经济走势的预判。由综合科牵头,建立企业、项目复产复工日报制度,深入研究疫情对经济增长、就业、价格、进出口等宏观指标的影响,及时撰写宏观经济形势报告。
      2.加强对企业生产的监测分析。由工业科、投资科、服务业科负责,加强与经信、住建、商务等部门沟通衔接,密切关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生产情况,尤其是企业复产复工以及用电、原材料、交通物流等要素保障情况,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3.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监测分析。由农业科负责,加强与调查队的联系、沟通,跟踪监测春耕生产情况,加强对生猪、禽类、蔬菜等生产监测,分析研判疫情影响。
      4.加强对投资消费的监测分析。由投资科负责,加强与发改委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监测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开工建设情况;由社会科负责,加强与商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监测重点批零住餐企业经营以及网上零售变化情况,深入分析疫情对重点地区投资、重点行业销售的影响。
      5.加强对民生相关领域的监测分析。由经调队负责,加强对市场价格特别是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疫情防控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分析。
      三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按照市上统一要求,疫情期间,大家不得随便外出,请大家借助电话、互联网等灵活多样手段开展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及时高效反映疫情防控期间经济运行、企业生产、人民生活、劳动就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及时撰写分析报告。对于统计监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分析报告通过QQ文件方式传送,不印制纸质资料。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科室、队、中心在加强监测分析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意识,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一是及时快速准确地反映各地抗击疫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疫情对增长、价格、就业、进出口的动态影响。
      二是了解人民生活,掌握民情民意,关注居民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生活困难。
      三是企业复工复产和农业春耕备耕畜禽生产及交通运输遇到的实际困难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是及时了解《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中财政金融扶持、用工保障及农民工返岗、援企稳岗等政策举措和效果。
      五是各地疫情防控采用的有效手段和工作经验。
      三、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舆情引导
       一是做好常规统计数据发布。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原则上按计划发布常规统计数据,切实把好数据发布质量关。
       二是加大统计数据解读力度。推进数据解读通俗化,加强疫情影响分析和相关统计数据解读,及时增信释疑,回应公众关切,科学引导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借助主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力量,及时发布重要统计数据,更加生动直观的解读数据,全面阐释我市经济运行情况。
       四是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各科室、队、中心都要密切关注统计舆情,对可能产生舆情的领域提前进行研判、制定预案,及时监测舆情、及时回应、妥善处置。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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