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统计局,国开区经济发展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了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按照《省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于2016年12月集中开展以宪法和统计法为主题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31日。期间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作为重要宣传时点。
三、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严肃统计工作纪律,防范统计造假,优化统计环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这一主线,积极配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各区(县)统计局,园区经济发展局要从统计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广泛宣传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重点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刻阐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对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顺利完成全国第三农业普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要开展对企业法人、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改善、处理统计业务中各种矛盾与纠纷,主动与媒体良性互动,加强数据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开展好对信访、举报、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统计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一二三四”统计改革发展战略,采取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省纲要和依法治统的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宣传教育平台,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到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协调、解决好12月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活动经费,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协同,注重实效。宣传活动要立足于统计系统,立足于企业社会,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集中宣传的感染力;要积极加强与本地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的统筹、协调与联系,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报告,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市统计执法支队。
遂宁市统计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