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省人普办统一部署安排,近期企业微信平台已开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线学习系统,请各地认真组织本级辖区内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线培训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
二、 时间安排
在线学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9月30日—10月10日,原则上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及普查指导员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普查员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第二阶段为10月11日—12月10日,学习时间不做统一规定。各级人普办要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及时跟进、反馈、督促学习进度,确保在线学习人员和内容的全覆盖。
三、 线上考核
国务院人普办将于10月5日—10月7日期间,组织各级人普办全体工作人员、部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2%—5%的比例抽样)开展普查业务能力在线测试。请各地组织实施好在线学习相关工作,市人普办将对各地学习参与情况和测试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内容。
四、 其他事项
(一)参加学习人员线上学习期间要保持企业微信通知功能正常,以便及时接收上级人普办下发的通知。
(二)在线测试人员名单由国务院人普办统一抽取,于测试前下发各级人普办。测试开始前,系统将统一推送测试消息,请及时关注测试时间,缺考将按0分计算考试成绩。
(三)使用和操作说明见附件。
附件:在线学习系统操作说明
遂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