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经普办,经开区、河东新区经普办,市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省经济普查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充分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为正式入户奠定坚实的经济普查登记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一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三要严格遵守普查制度,执行普查方案,坚守普查数据质量红线,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做好现场登记;四要严肃普查法纪,公布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经济普查违法行为受理、调查、处理机制,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二、强化经济普查政府行为。要协调政府继续将经济普查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经济普查工作,要对照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和任务进度,对本地普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经济普查的组织保障工作。

三、加强成员单位沟通协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发挥部门优势,强化部门联动,落实部门在查遗补漏、普查宣传、普查对象基础资料整顿、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职能职责,达到共同准备、共同调研、共同发文、共同推进、共享成果的普查工作共识,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密切配合推进普查各项工作。

四、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到位。一要着力解决普查经费至今不落实、不到位问题,各地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顺利开展;二要严格规范普查经费使用,精打细算,力求勤俭节约,严禁挪作他用;三要及时兑现“两员”劳动报酬或补贴,确保现场入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选聘培训经济普查人员。一要采取多种办法培育和稳定“两员”队伍,严把选聘人员素质关,选聘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具备较高素质能力的普查“两员”;二要切实加强“两员”培训工作,一套表调查单位业务培训要分专业开展。要按照行业类别,联合相关部门和基层,针对基层专业人员、企业统计人员、普查“两员”,就重点指标、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普查方案、PAD操作、普查软件及普查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等进行培训。要通过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模拟填报、考试检验等多种方式,使“两员”熟悉普查内容,熟练掌握普查技巧。同时对“两员”开展业务培训考核。

六、加载普查登记名录数据。一要做好国务院经普办审核确定的联网直报普查单位、PAD填报普查单位、个体经营户(大个体)、抽中小区确定个体经营户样本等名录接收、分解和核验;二要检查核实普查对象信息是否准确,行业分类是否正确;三要收集整理行政登记部门2018年下半年行政登记资料,补充形成普查底册;四是组织普查员做好在PAD端接收和核验、补充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单位底册名录信息及普查表式等内容。

七、夯实普查对象基础工作。要科学调配工作力量,突出工作重点环节,联合主管部门和基层社区,做好普查对象基础工作。要做到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抽中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告知全覆盖,要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相关证照、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确保普查员入户登记时有人接待,有数可查,有账可核,从而保证普查质量和工作效率。

八、营造经济普查舆论氛围。一要切实加强对四经普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宣传资源,狠抓普查宣传方案和项目落实;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规模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尤其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的普查宣传;三要精心组织四经普宣传月活动,开展好现场登记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到经济普查家喻户晓;四要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的音影资料收集保存工作,注重发掘新闻热点,突出重点,严格把关;五要落实专人继续做好普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九、制定经济普查应急预案。一要充分估计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提前制定科学完备的普查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措施、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二要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针对主要工作环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实现普查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三要确保网络环境、电脑系统和普查数据的绝对安全,在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等每个环节都要做好防丢失、防泄密、防窃取、防篡改、防删除等工作,保障普查数据整体安全。

遂宁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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