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各地已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在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对普查现场登记上报数据进行了审核,发现部分普查记录存在漏项、错项等强制性逻辑审核错误。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人普办要求各地普查办公室要通过普查数据处理平台进行修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审核修改操作手册(平台端)》(见附件)操作要求,组织县、乡级普查力量,抓紧对普查数据处理平台接收的错误记录进行核查修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二、审核问题统一通过数据处理平台进行反馈,各级普查办公室可在平台端“审核修改”模块中查询接收反馈内容,并在数据处理平台上据实修改。严禁随意修改普查表中其他原有登记数据。

  三、按国普办时间安排,四川省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功能于12月23日16:00开放。平台端审核修改功能将于12月31日24时关闭。请各县(区)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反馈数据的审核修改工作。

 

遂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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