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统计法律法规运行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职能,按照省统计局和市政府清理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安排,市统计局及时安排部署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进一步强调了贯彻落实工作的重点,研究讨论了清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提出了急需解决和回答的疑点,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落实市统计执法支队负责完成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对照统计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各项统计行政权力将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和清理,逐项对比、甄别、筛选,合理界定权力类别,逐条分类登记,编制统计行政权力清单,确保统计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三是及时安排区(县)统计局了解清理情况,解决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难题,做到与市、区(县)清理思想和清理标准的统一。
本次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共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等统计法律法规,仅市局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类28项,其中涉及
行政处罚27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并对各项权力的详细名称,实施主体、处罚种类、法律依据、自由裁量基准和运行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相关材料已报省局和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