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1月30日,遂宁市政府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遂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遂府函〔2020〕6号),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对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对象、把握关键,确保普查工作有效落实。对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普查全过程时间安排进行了明确。二是依法普查、提高效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力度。要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料共享,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市直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资料。三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落实经费保障,将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通知》的下发,标志着遂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