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16: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9月25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了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普查时间安排,对普查组织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遂宁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强调要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三是选好普查队伍。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四是保障普查经费。各级普查机构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通知要求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普查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