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普办,国开区、河东新区经普办: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展。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经普办、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遂府经普办字〔2018〕6号)和10月26日全市经普宣传动员会议的精神,现将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立足实际、讲求实效,千方百计做好普查“宣传月”活动,给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再鼓一把劲、再加一把力,在全市掀起普查宣传高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办好“宣传月”活动
各地普查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将普查宣传的领导责任切实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靠前指挥、亲自谋划、亲自参与,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各地要做好普查“宣传月”及现场登记阶段宣传工作的策划和统筹安排,加大人员和经费的投入力度。既要有专门的人员力量从事普查宣传工作,又要做好各项物资经费保障;既要明确宣传重点和具体任务,更要细化宣传责任和具体分工,全员上阵添柴加薪,使普查宣传之火越烧越旺。二是加强指导动员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各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发挥基层普查机构与普查对象直接联系的纽带作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普查宣传,充分发动组织广大普查员积极参与四经普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等宣传活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调动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宣传力量,充分运用其面向企业的办事平台刊发四经普标语口号、宣传产品和普查告知书等,提升普查宣传针对性;协调各级各部门调动官方网站及时刊发普查宣传稿件,与统计网站形成良好互动,扩大新媒体宣传成效。
二、注重宣传定位,聚焦普查对象开展宣传
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是顺利开展普查登记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开展普查“宣传月”活动要将宣传重点和主攻方向聚焦在普查对象上。一是要通过普法宣传减少普查对象的顾虑。要讲清楚经济普查的相关法律规定,让普查对象知晓经济普查资料的保密要求和使用范围,通过发放告知书、承诺书等方式,公开声明普查资料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二是要讲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向普查对象讲清楚,搞好经济普查对促进自身更好发展的意义,使普查对象认清普查与每一个个体密切相关,增进普查对象的认同感和配合度。三是畅通普查对象了解普查政策的渠道。在每个普查区张贴普查公示,公布普查相关要求和普查员信息,便于普查对象了解普查具体事项。在统计官方网站或重要宣传资料上公布本地普查机构信息,便于普查单位咨询联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准确解答。四是讲清经济普查的法律规定。借助《普查告知书》刊发,讲好经济普查的政策,确保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工作全面知晓。五是宣传经济普查先进事迹。广泛运用各种媒体宣传积极参与普查、支持普查的单位和个人,鼓舞感染普查对象,凝聚广泛支持普查的力量。
三、丰富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声势
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形成经济普查宣传的强大声势。一是用好统计外网。各地要在统计外网建立四经普专题网页,及时刊发国、省、市、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发表的重要宣传稿件,刊登各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以主动公开赢得社会理解支持。二是用好新媒体渠道,转载各级经普办下发的各类新媒体产品,切实发挥宣传产品引关注、聚人气、广告知、凝共识的作用,也可自主开发生动活泼、接地气的新媒体产品,扩大宣传成效。三是用好公共资源。在社区和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公共橱窗、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普查宣传海报,特别是在园区、商业区等企业集中的地区大力投放,加大普查宣传产品的投放,扩大传播范围。
四、增强媒体运用,务求宣传取得实效
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有关媒体的协调合作,确保普查宣传取得实效。一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主动联络本地主流媒体,做好宣传活动的统筹策划,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区分阶段重点,循序渐进地推出普查宣传稿件或宣传活动,形成持续多样的接力宣传局面。二是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在宣传部门的协助下,争取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重要栏目、重要节目、重要位置用于普查宣传。协调本地电视台播放普查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广播电台在重要时段进行宣传报道,报纸在主要版面刊登普查信息,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言”,切实提升普查宣传影响力。三是运用媒体讲好普查故事。刊发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展现经普人敬业奉献、求真务实的精神风貌,弘扬统计精神。四是形成上下联动的合力。各地要积极向中、省、市及当地相关杂志投稿,及时展现本地普查工作进展与成效,汇聚形成宣传遂宁经济普查的合力。
遂宁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