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8-05 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统计局,国开区经信商务科技局、河东新区发改局、高新区科创经发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为了加强对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根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办字〔2020〕1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务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16日。

2.资格核验时间:8月1日至8月17日。

3.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7日。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三、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资格核验、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四、考试收费标准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统考办字〔2016〕1号文件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即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30元标准、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6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

五、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遵守《四川省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详见附件1)有关规定。

(二)考试准备: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统计出版社官方网店购买考试用书,也可登录四川省报名平台(http://jy.sc.stats.cn/school/school)按提示进行免费网上课程学习。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七、各县(市、区)统计局,国开区经信商务科技局、河东新区发改局、高新区科创经发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1.四川省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2.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园区联系方式

遂宁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

四川省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四川省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0月1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纸笔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负责人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当地防疫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四川省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附件2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园区联系方式

序号

地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船山区

刘玲欣

2225656

2

安居区

段惠娟

8663798

3

蓬溪县

王洪萍

5900801

4

射洪市

张希雨

6622827

5

大英县

钟以敏

7823140

6

国开区

吴小韦华

2244008

7

河东新区

蒲 莹

2911830

8

高新区

张 爽

68010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