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网络安全保护状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全国统计系统2020年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数管函〔2020〕27号)、《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公安厅网信工作要求,市统计局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2020年度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上年度网络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网络安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技术防护、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级保护等情况;
(三)涉及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
(四)内外网网站、统计业务系统、电子公文系统和移动APP业务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
二、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市局复查及调研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阶段。
各区县统计局组织本单位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自查,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自查总结应重点总结上年度网络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通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当前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网络安全工作计划。自查总结于9月11日前报送市统计局计算中心,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复查及调研阶段。
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市局将对检查工作进行复查及调研,本次检查结果将在2020年年度网络安全考评中体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政治重要性和时间紧迫性,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按照检查任务要求具体部署检查任务,落实各项工作保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自查,不走过场。各区县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开展自查工作,按时完成材料的填写和报送。
(三)针对问题,认真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切实通过本次检查真正提升统计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上年度发现但今年仍然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查准查实,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当地统计局反馈。
联系人:张文强 0825-2311659。
附件: 2020年网络安全检查总结报告
遂宁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