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经开区经信商务科技局、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科创经发局,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省统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分区分级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统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精准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分区分级做好统计调查,确保统计调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各县(市、区)统计局、园区统计部门和市局各相关科室要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为依据,结合实际采取差异化措施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并根据辖区内疫情风险等级的调整和复工复产情况,适时调整统计调查方式。对于统计调查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报告。
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园区统计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如有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提高的,应及时上报市局计算中心。
三、各县(市、区)统计局、园区统计部门和市局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分区分级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中对分区分级调整统计调查方式和调整统计报表时间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分区分级做好统计调查。
国家统计局已更新《一套表数据采集和验收时间一览表》(2019年年报和2020年定报),详见附件。
四、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园区统计部门要依法从严管理统计调查工作,从严控制新增统计调查项目,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对于确有必要新增的统计调查项目,要严格依法审批,并按照分区分级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设计统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调查时间,提高统计调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