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3〕36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府发〔2013〕3号),为全面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邓 为 副市长
副组长:徐建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晓锋 市统计局局长
刘辉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陈玉霞 市委编办副主任
胡 亮 市发改委副主任
舒治国 市经信委副主任
罗琼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吕 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健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邱红光 市商务局副局长
田 斌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何国川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陶如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建国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晓玲 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副主任
张红军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二、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县(区)、园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