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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遂宁市人口和就业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统计局,国开区经济贸易局,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2018年遂宁市人口和就业统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 《2018年遂宁市人口和就业统计工作要点》  

                                  

                                                                                    遂宁市统计局

                                                                                2018年4月29日

 

 

 

 

 

 

 

 

 

 

 

附:

2018年遂宁市人口和就业统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人口和就业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组和省局人口就业处中心工作,以深化统计改革为抓手,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依法统计,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业务培训,推动人口和就业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做好各项专业工作

(一)人口调查

1.做好2017年人口主要数据的评估、上报和发布工作。各区县要认真做好2017年主要人口指标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并报市局备案。各主要数据必须符合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

2.做好人口统计及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工作准备。总结2017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经验,搞好201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加强调查样本框整理核实,强化调查各重要环节责任落实和检查指导。做好PDA设备、宣传资料等调查物资准备。做好人口统计调研工作和2020年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全省人普试点工作。

3.开展分析研究,争取多出统计产品。利用2017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及相关部门行政记录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遂宁人口发展形势,做好分析研判。结合实际,抓好短、平、快的简要分析和综合性、专题性的课题研究,推出一批反映民生发展、体现地方特色、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精品,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好参谋作用。

4.完善和利用好人口统计监测体系。一是完善城镇化监测体系,严格按照城乡划分标准和各县(区)城镇化发展质量状况,全面准确反映各县(区)人口城镇化水平。二是加强人口出生、死亡、流动统计监测,充分利用卫计、人社、公安等相关行政记录资料,审核评估相关人口数据。

5.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大数据在人口统计方面的运用。

(二)就业统计

1.做好全市就业总量测算的各项工作。完善分区县就业总量及主要结构数据的评估方法和推算办法。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做好城镇单位就业、私营、个体和灵活形式就业以及乡村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市就业统计数据与各县(区)数据的衔接。

2.加大调查分析研究力度,探索市县就业统计监测的有效方法。一是扎实开展企业用工调查。进一步优化企业用工调查平台功能,加强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定区县、企业工作责任办法,确保各区县按时、保质报送有关调查资料,真实反映当地调查企业用工变化情况。做好企业用工调查资料开发,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就业失业形势为党委政府就业工作决策提供服务。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就业统计监测制度,真实反映各地就业状况。

(三)劳动工资统计

1.认真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定期报表和年报工作。做好2017年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各区县工资数据发布前要报市局审核备案。

2.进一步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四下”单位季度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2018年季度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对平台工资统计数据的监测审核,清理和核实工资统计单位名录库,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继续推广使用劳动工资电子台账。强化工资统计分析研究。

(四)人才统计

根据遂人才(2018)2号文件方案积极做好全市各类人才测算和遂宁市企业人才需求情况问卷调查,做好调查资料审核把关、汇总和调查报告的撰写工作,指导县(区)人才统计及其他有关工作。搞好人才发展形势研判和分析研究工作。

二、抓好人口就业统计数据质量

按照《遂宁市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人口就业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认真梳理各项专业统计中数据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数据管控制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切实改善统计生态,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源头质量。

(一)完善人口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推算办法

规范全市和各县(区)人口调查数据的推算和评估。按照《四川省人口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充分利用相关专业进度数据和卫生计生、公安、人社、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门的行政记录,科学测算和评估人口数据。重点做好城乡常住人口、出生死亡人口、流动人口、分年龄人口和城镇化率等重要数据的评估和测算工作。

(二)完善就业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坚持就业数据联审制度,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就业统计的日常性和基础性工作,研究完善就业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监测评估体系,充分利用人社、就业等部门行政记录和本部门有关专业统计资料,测算评估就业总量和结构资料,努力做到在与上一级就业数据衔接一致的同时,力争对下一级就业数据的有效对接。

(三)继续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

按照《四川省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强化数据生产过程监控,加强平台数据和抽样调查数据审核,制定工资统计人员责任办法,确保工资数据客观、真实、可信。

三、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加大统计分析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增强统计分析的敏锐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重点加强对人口、就业、工资、人才、收入等方面工作的形势研判、成绩总结和问题梳理及预测预警。继续围绕农民工进城务工和返乡就业创业情况、二孩政策实施效果、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发展、乡村振兴、人口老龄化、人才发展、就业和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等热点问题开展研究,进行深度分析,提出科学客观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所需提供优质服务。

(二)做好信息提供服务

积极撰写人口、就业失业、城镇化、劳动工资等统计信息、工作简报,通过统计公报、年鉴、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介,及时发布可公开的统计信息。坚持人民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统计理念。

        四、 强化责任意识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专业数据评估制度,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把数据的调查、审核、评估发布各项权利放进制度笼子,杜绝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和以数谋私行为,塑造风清气正的人口就业统计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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