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工业统计造假,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遂宁通过四方面工作强化提升工业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度。遂宁印发《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筑牢抓数据质量的主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计工作调研,分析本地区统计数据质量的制约因素,细化具体措施,认真谋划调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数据质量管理到位并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名录管理,严把企业入库现场核实关。严格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开展一套表单位审核确认工作。遂宁开展新增企业全面核查制度,实行“逢进必核”,坚持不达标不入库,并对达不到标准的在库企业按照审核流程进行退库处理,坚决杜绝虚假调查单位在库,入库企业100%现场核查。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遂宁及时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坚持核查制度化常态化,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展了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全面自查,市级组织精干力量对全部地区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对被核查地区撰写专题核查报告并编制问题清单,点对点发至地方政府,要求限时整改。同时还建立数据风险等级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统计报表平台异动监测、税电指数关联度、企业实地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四项关联打分确认地区工业统计数据风险等级。
四是强化部门合作,多管齐下提升数据质量。遂宁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数据比对全面清理破产倒闭在库企业。完善与经信局的统计工作会商制度、工作联系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和数据协调机制,完善重大统计改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企业培育申报入库和空壳企业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