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遂宁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遂宁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17]44号),要求2017年底前全市要完成对县(区)绿色发展指标的试算工作。
二是遂宁市局编制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方案,在国、省体系基础上,结合遂宁实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体系内容。
三是市局下发了《关于征求遂宁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遂统计函[2017]68号),对部门二级指标的规范、指标解释、评分标准等征求意见。
四是建立和完善绿色发展评价工作机制。联合部门,共同商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建设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共同做好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