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和调查单位审核工作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市统计局“三举措”推进调查单位基础信息质量核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方案。印发《遂宁市调查单位基础信息质量核查方案的通知》,明确核查目的和意义、核查对象、核查内容、核查方式和时间等,要求各地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核查质量,严明工作纪律。
二是部门联动,保障核查效果。市普查中心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民政等部门登记的单位信息比对,全面清理疑似注销或异常的调查单位,加强核对调查单位基础信息;同时由普查中心牵头,工业、商贸、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和投资专业积极配合,对7月在库基本信息存疑调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8月19-25日已现场核查单位30家。
三是以点带面,提高数据质量。通过部门比对,下发异常单位名单,要求区县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调查单位(含投资专业)进行多方式全面核查、对今年以来新入库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流程及时作相应处理,对不符合调查单位条件要求的一律暂停报数并申报退出,对与部门比对信息不一致的单位进行核实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