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动进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遂府发〔2023〕2号)的部署安排,全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的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可在工作时间派人携带《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相关证照,赴经营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村)进行单位清查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遂宁市经普办或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反映。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乡镇(街道)、社区(村)经济普查办公室咨询。
市经普办电话:0825-2988976
船山区经普办电话:0825-5183081
安居区经普办电话:0825—8150033
射洪市经普办电话:0825-6628693
蓬溪县经普办电话:0825-5900809
大英县经普办电话:0825-7823140
遂宁经开区经普办电话:0825-2213701
市河东新区经普办电话:0825-2283560
遂宁高新区经普办电话:0825-3180661
遂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