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关于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及要求
详见《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比选文件》(附件2)。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2023年2月24日17:30前将比选报名表(附件1)及资格要求相关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335823832@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15108109830
四、监督部门: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纪律监督委员会;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15859124236
附件:1. 报名表
2.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报 名 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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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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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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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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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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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表可扫描PDF件发送至邮箱 335823832@qq.com 。
附件2
比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比 选 人: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为做好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我站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购买劳务派遣服务,就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比选人: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比选文件发出:
比选文件于北京时间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公布。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 年 2 月28日09:00。
五、递交比选文件地址: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
六、比选评审会议时间:北京时间 2023 年 2 月 28 日09:00(如遇特殊情况有所调整,比选人及时告知参选人)。
七、比选评审会议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如遇特殊情况有所调整,比选人及时告知参选人)。
八、联系人: 江老师
九、联系电话: 15108109830
第二部分
参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北京)时间 2023年2月28日09:00 , 参选人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视为无效。
三、定义
“比选人”系指: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参选人”系指:提交参选文件的法人单位
“中选人”系指:比选人综合评审确定的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最终取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资格的参选人。
四、比选程序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有关规定组织成立比选工作组,采用一次性自由报价方式,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 综合评审法 对参选人开展比选评审,评选出中选人。
五、重要说明
(一)参选文件
1.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参加比选或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参选文件采用A4幅面,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内容如有修改错漏,必须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3.参选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均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文件封面上应标注“正本”、“副本”字样。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一起密封。密封封面应注明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参选文件、参选人名称 ,密封口处应贴密封条并加盖参选人公章,由参选人代表将参选文件送达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密封条上应注明“于2023年2月28日09:00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在评审后均不予退回。
4.“廉洁合作承建(供应)商承诺书”(附件1)要与参选文件一同递交。
(二)比选评审会
1.参选人原则上指派1-2名代表参加比选评审会议。
2.参选人需在比选评审会上进行项目参选方案说明及报价说明。
六、比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失败
(一)参选人的资格审查若全未通过,均被淘汰,比选评审直接结束;若有3家及以上参选人资格审查通过,比选评审继续按流程进行;若不足3家参选人资格审查通过,由比选工作组现场商议决定比选评审是否继续进行。
(二)比选评审结束,符合资格的参选人提交的比选文件均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的最低要求,比选失败。
七、成交付款
比选人依照比选文件规定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比选人按合同(协议)支付款项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第三部分
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参选人派遣劳动者到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从事辅助性工作。
(2)按照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需求,按照机关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3)参选人须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的所有劳资纠纷和调整管理纠纷。
二、服务要求
(1)参选人须协助采购人组织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化考试选聘工作。
(2)参选人须满足采购人对劳务派遣用人人数要求并与员工签定至少1年劳动合同。
(3)参选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对缺岗人员应按采购人的岗位要求补充招聘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并提供派遣工作人员的详细简历(学历、资格证书等)。经比选人面试合格后,由供应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参照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考的体检要求)后,办理入职手续。
(4)参选人与被录用人员办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在内的派遣手续及人事手续(人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接转人事、社保等手续)。对于参选人初次派出到比选人的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中可按比选人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
(5)参选人向比选人派遣的服务人员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如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加班服务,由采购人承担加班工资费用或换休),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和执行采购人根据管理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
(6)比选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比选人可根据《劳动合同法》依法退工,参选人应按比选人要求及时提供适岗备选人员。
(7)参选人须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负责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申领;并能及时、有效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产生的相关问题。
(8)比选人每月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参选人。参选人负责按约定时间和经比选人核准的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每月按时发放劳动报酬。非经比选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
(9)参选人负责处理劳务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并确保和谐、稳妥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求及人事仲裁事宜,避免妨碍比选人的正常工作或给比选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10)参选人须保障本项目劳务派遣产生的所有资金费用安全,除供应商的劳务服务管理费外,未经比选购人书面同意,参选人不得随意列支。参选人须按月向比选人提供费用明细表(派遣员工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管理费,包括个人和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费等),并出具相关票据。
(11)参选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遂宁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
(12)履约期间,如因上级主管部门在劳务派遣政策上有重大变动,该项目自动终止,比选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3年。
3、报价要求:为防止参选人恶意竞选扰乱比选秩序,故设定该项目比选最高限价为:管理费300元/人/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第四部分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部分 参选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参选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附件2);
二、参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如未三证合一还需提供参选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三、参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部分 商务条款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方式
比选人指定地点及方式。
二、付款方式
按双方约定合同(协议)付款。
第七部分 参选文件编制要求
参选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须一并准备齐全。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参选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1.参选函原件(附件3);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
3.报价表(附件5);
4.保密承诺函(附件6);
5.参选人简介;
6.项目服务方案;
7.服务能力;
8.售后服务;
9.业绩;
10.参选人认为对本次参选有利的需另行说明的内容。
以上文件资料必须据实、据细提供,若比选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准备,不得有实质性遗漏。比选评审将以参选人按要求提交的纸质参选文件为准。
第八部分 项目价格构成
参选人在本次比选采购的报价应为最终支付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材料费、制作费、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组织管理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中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第九部分 比选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
二、参选人互相检查参选文件密封是否完好,签字确认。
三、比选工作组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比选工作组当场确认参选人资格审查结果并记录。
五、比选工作组对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参选人现场进行说明,参选人对开标价格签字确认。
六、比选小组根据评分标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合格中选候选人名单,比选人根据比选工作组的推荐,以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依法确定中选人。
七、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到所有参选人。
八、比选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比选人将直接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协议)。
第十部分 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为:比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合同(协议)条款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
第十一部分 合同(协议)主要条款
一、基本情况
二、委托事项
三、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六、协议变更
七、违约责任
八、适合法律和争议解决
九、组成合同(协议)的文件
十、合同(协议)生效
第十二部分 比选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比选工作组内部讨论的内容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人或与参选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比选过程中,参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比选工作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比选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比选的资格。
三、对参选人的商业秘密,比选工作组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人。
四、比选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对参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五、中选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约、放弃成交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的,比选人从其他推荐合格中选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比选。
六、参选文件满足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项目最低要求时,视同参选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第十三部分 比选评分标准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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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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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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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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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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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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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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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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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比选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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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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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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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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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针对采购人实际情况对服务现场情况认知程度进行综合评比:理解全面深刻,分析全面的得10分;理解较深刻,能初步分析的得5分;理解不透彻,不全面的得3分。其余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原聘人员接收、劳动关系转移、劳动风险预防等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方案进行评分:提供的措施方案简略描述的得3分。措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处理流程针对性较强得5分。措施方案内容完整,对接收、专业和风险评估内容完善,且有针对性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工资发放、对用人单位服务要求的响应等日常工作的服务计划及流程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简略描述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及能够实施的得5分,方案完整、可行性较高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及相关措施进行评分:提供的方案简略描述的得3分。方案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较高得 5分。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完善,措施对比最全面并针对性和可行性最佳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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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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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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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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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工商注册的公司或分公司,或办事处,或承诺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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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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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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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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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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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签署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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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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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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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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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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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派遣员工出现空缺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用工要求,本着就近的原则及时招聘并派遣员工得10分。
|
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
本项目评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所有评分标准解释权最终归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所有。
附件1
廉洁合作承建(供应)商承诺书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比选活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参与贵方服务(采购)活动时,我代表 (参选单位名称)并以本单位名义向贵单位承诺:在参加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比选活动中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条款:
一、
我方不会向贵单位员工行贿。
二、
贵单位员工如有索贿言行或受贿行为,我方会如实向贵单位负责人汇报。
三、
如有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贵单位可取消我方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
四、
我方单位和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承担丧失相应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的责任:
(一)
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下的,三年丧失进入本单位所有比选采购活动的资格,自愿承担采购金额5-10%的罚款。
(二)
单位或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永远丧失进入本单位所有比选采购活动的资格,自愿承担测评采购金额5-10%的罚款。
五、
本《承诺书》由参选人在参加比选前签好,作为比选的竞选文件一并提交。
六、
本《承诺书》由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存归档,参选人盖章生效。
承诺人签名: 职务: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资金垫付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应的类似业绩至少2个及以上;
六、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参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选函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参选单位名称)全权处理参选的有关事宜。
一、
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照合同(协议)明确的时限完成项目交付验收。
二、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三、
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参选人的行为。
四、
本次参选,我方报价有效期为比选结束后的30天。
参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收款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参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参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参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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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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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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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管理费:
小写: 元/人/月
大写: 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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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最终支付价格,履行合同(协议)不超过本次报价金额。
参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保密承诺函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人,郑重承诺以下保密事项:
一、对比选人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对外透露比选文件细节以及与比选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对外泄露本公司参与比选情况,以及其他参与比选的单位名称。
如有违反,本公司自愿立即取消参选资格、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参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