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评函〔2021〕11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里程阀室(井)等输气干线阀室安全
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你矿报送的《里程阀室(井)等输气干线阀室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本项目为阀室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主要为绵阳市三台县里程阀室和刘营阀室,遂宁市大英县郪口阀室,广安市协兴园区东庙阀室,共涉及4座阀室。项目总投资709.66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
1.里程阀室改造:拆除原里程阀室框架结构房屋,重新在原站址进行修建,原输气工艺不变;在阀室现有用地范围内北侧设置仪控区,搭建彩钢棚;架空引入低压220V电源1回,为保障自控仪表及通信负荷不间断供电需要,在仪控房内增设UPS电源装置1套。
2.刘营阀室改造:对刘营阀室重新选址整体搬迁,拆除现有刘营阀室建筑及阀室内工艺设备;在三台县刘营镇映河村13组(原菩提村5社)新建刘营阀室,设置露天阀室,保留原有支线输气、干线截断等功能;对里程阀室~芦溪清管站管线(D323.9×8-13km,即秋绵线B段)和新建刘营阀室~已建刘营阀室至秋13井管线进行局部改线,然后通过新建刘营阀室~刘营撬装站管线(D76×5-3.2km)、新建刘营阀室~秋13井管线(D168.3×5-6.6km)为秋13井下游用户供气;对新建阀室上下游秋棉线B段管线进行局部改线,迁改管道设计管径为D323.9×8,设计压力4.0MPa,迁改管线全长约110米;对新建刘营阀室~已建刘营阀室至秋13井管线进行局部改线,迁改管道设计管径为D168.3×5,设计压力4.0MPa,管线全长约80米。
3.郪口阀室改造:将现有封闭式阀室改为露天阀室,将桂8井计量流程房内计量流程设施全部拆除,于站外就近连接该流程的进出站管线,并将该流程房作为仪控房。
4.东庙阀室改造:拆除东庙阀室内现有工艺设备,在阀室内新设置PN4.0MPa DN200埋地全通径焊接连接气液联动球阀1只,保留阀室干线截断功能,不再设置预留阀;在东庙阀室西侧设置1处仪控区,搭建彩钢棚;增高东庙阀室现有围墙至2.5m,设置目视化标示标牌。
项目经国家能源局《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000291-07-03-000952)确认备案,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绵阳市三台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对《里程阀室(井)等输气干线阀室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刘营阀室迁建项目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进行了审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矿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保投资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运行。强化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督管理,妥善保管环保隐蔽工程音像资料;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对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及台帐管理。
(二)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作业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工程布设,采取降尘、降噪等措施;施工期间管道开挖过程中,应尽量控制作业范围,减轻对周边植被的破坏;严格按照“分层开挖”的原则施工,以便回填时表层土和底层土各复其位;管道埋设后应立即回填覆土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对管道设施的维护和日常检测工作,减少跑、冒、滴、漏的情况,防止气体外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者用于场地洒水控制扬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营运期阀室均为输气管线干线截断阀室,检修及清管均依托首末站场,阀室内不进行检修和清管作业,无废水产生及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四)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施工作业期间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营运期天然气处于完全密闭系统内,无废气产生和排放,在事故或检修时,依托现有放空系统进行点火放空。
(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能实现挖填平衡;建筑弃渣运至就近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阀室改造过程产生废工艺管道、阀门经收集后由作业区管理处统一回收处置;产生废焊条、废包装材料等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六)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处置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空冷器设置了专用消声器,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七)在施工与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施工期环境信息。
(八)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加强对沿线管网的检查、检修,确保事故状态下将环境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规定。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请你公司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