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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增光模块用PCB电路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12 20: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5〕72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增光模块用PCB

    电路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睿杰兴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增光模块用PCB电路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金桐路1号,项目主要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其中,取消原项目的钻孔工艺,拆除旧设备,在其原区域新增2条电镍金线、1条引线碱性蚀刻线、1条退膜线、20台六轴锣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取消原项目的开料工艺,拆除旧设备,在其原区域新增1条图形电镀线等相关配套设备。该项目建设后实现产品升级迭代,全厂总产能保持不变,即年产PCB电路板74万平方/年,其中,消费类电子用PCB电路板的产能减少24万平方米/年,新增光模块用PCB电路板24万平方米/年。此外,该项目配套新增1条含锡废水综合利用生产线,对全厂电镀锡后水洗、剥锡后水洗过程产生的低浓度含锡废水进行回收、再生利用,配套新增1台6t/h燃气热水锅炉。其余生产线生产工艺及治理措施均保持不变。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排放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环境风险切实可控。

    (三)报告表预测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新增氮氧化物1.296吨/年。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遂宁睿杰兴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光模块用PCB电路板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的报告》遂环开〔2025〕47号,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从2022年射洪市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氮氧化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调剂,许可排放量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时予以确认。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所涉及的规划、安全、水保等其他行政许可请你公司依法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

    三、其他事项

    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以及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报告表及批复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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