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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8-13 18: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单面、双面、多层高精密印刷电路板制造项目 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西南 PCB(电路板)产业制造基地 四川省荣祥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346万元,占总投资的3.46%。租用 2 栋标准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同时配套建设 1 栋辅助用房,形成年产印制电路板 38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其中刚性板 18 万平方米/年,挠性板 20 万平方米/年;同时,对印制电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性蚀刻废液、酸性蚀 刻废液、微蚀废液、含铜废液、含锡废液、含镍废液、含金废液、含银废液、含 钯废液、废线路板、废线路板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含铜粉尘)进行综合利 用,回收贵金属。 加强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处理后由17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蚀刻废液处理产生的酸性废气经 1 套“氯化亚铁酸性废气吸收装置+碱液喷淋”处理后经 1 根 25 米高的排气 筒达标排放;碱性蚀刻、电镀镍产生的碱性废气经碱雾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甲醛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处理后由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锡废气经喷锡降尘塔采用“水洗”方式进行除尘降温后依托就近设置的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处理后,由 1 根 17m 高排气筒楼顶排放;焊锡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生产废水分为七类,分别经厂区内废水池分类收集暂存后,排入西南 PCB(电路板)制造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2 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后排入涪江。
落实一般固体废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底片、废膜渣、废助焊剂、废过滤炭、废过滤棉、FeCl3废液、废过滤机滤芯、废离子膜、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按要求进行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树脂粉(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由市政统一清运。报废铜箔、废铝板、锡渣属一般固废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商收购;废 PP片边角料、废木浆板、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经厂房隔声和减震垫、绿化带隔声、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将生产区和化学品仓库、辅助用房内的废水收集池、 综合利用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并对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设置了围堰和收集设施;将一般固废暂存间、锅炉房设为一般防渗区;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实行日收日运,即收即运。














2
双面、多层高精密印刷电路板制造项目 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西南 PCB(电路板)产业制造基地 四川宏安兴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294万元,占总投资的6.5%。
租用 1 栋标准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同时配套建设 1 栋辅助用房,形成年产印制电路板 45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其中双面板 25 万平方米/年,多层板 20 万平方米/年;同时,对印制电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性蚀刻废液、酸性蚀 刻废液、微蚀废液、含铜废液、含锡废液、含镍废液、含金废液、含银废液、含钯废液、废线路板、废线路板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含铜粉尘)进行综合利 用,回收贵金属。
加强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处理后由17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蚀刻废液处理产生的酸性废气经 1 套“氯化亚铁酸性废气吸收装置+碱液喷淋”处理后经 1 根 25 米高的排气 筒达标排放;碱性蚀刻、电镀镍产生的碱性废气经碱雾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甲醛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处理后由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锡废气经喷锡降尘塔采用“水洗”方式进行除尘降温后依托就近设置的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处理后,由 1 根 17m 高排气筒楼顶排放;焊锡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生产废水分为七类,分别经厂区内废水池分类收集暂存后,排入西南 PCB(电路板)制造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2 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后排入涪江。
落实一般固体废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底片、废膜渣、废助焊剂、废过滤炭、废过滤棉、FeCl3废液、废过滤机滤芯、废离子膜、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按要求进行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树脂粉(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由市政统一清运。报废铜箔、废铝板、锡渣属一般固废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商收购;废 PP片边角料、废木浆板、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经厂房隔声和减震垫、绿化带隔声、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将生产区和化学品仓库、辅助用房内的废水收集池、 综合利用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并对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设置了围堰和收集设施;将一般固废暂存间、锅炉房设为一般防渗区;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3
四川永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油基岩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 四川永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套油基岩屑处理装备及配套公辅设施,采用厌氧热回收工艺,建成后年处理油基岩屑9.6万吨。 施工期防治措施:严格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抑尘、降噪等措施,合理处置废水和固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平面布局、控制施工占地,将施工期污染影响减到最小。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采用厌氧热回收工艺,在源头上可控制二噁英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产生,热回收主系统气化碳氢化合物蒸气采用“交叉洗涤器+立式洗涤塔+丘里洗涤器+旋风分离器+除雾器”工艺,最大限度的去除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以及酸性气体等污染物;热回收废气、油水分离器废气、储罐废气、装载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干式真空泵解析”工艺,废气可达标排放;物料储存及进料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进入2#废气处理装置处理,采用生物滴滤工艺,废气可达标排放。燃烧器使用天然气为原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可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污染控制要求对项目的物料储存、转运以及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最大程度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通过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可避免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MVR蒸发冷凝水、公辅设施排水(空压站和氮气站含油废水、冷却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和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后,废水最终进入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郪江。
落实一般固体废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同时,本评价要求,油基岩屑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危险废物转运的规定进行运输,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避开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厂内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暂存和管理等,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并通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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